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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力终于不支,身体不由自主地下滑,摊倒在那个小城镇某户门前时,我尤记得,那年是大唐贞观十一年的夏天。
彼时唐洛出现,我早已经神志不清视线迷蒙,只凭借着一点点迷离的光线,勉强地看见一个黑发蓝衣的侠客居高临下又冷冷的睥睨着我,正欲启唇喃声。只是未等听清他在说什么,整个意识就早一步陷入黑暗里。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桦木床上,傍晚夕阳余晖从雕花窗里投进,午后暗香浮动,头顶悬挂的青色纱帐上破了好几个洞,,盖在身上的被子因为常年不见阳光,早已生潮发出刺鼻的霉味。
疑惑和惊恐同时袭来,这是在哪里?
“醒了?”坐在桦木桌旁的那个男子翘着二郎腿,摩挲着腰间的剑柄,好整以暇地看着我悠悠醒来,开口出声。睁大仔细辨别他的五官,记忆一下子回笼,正是昏厥前看见的那个男人。
再看看自己,衣裳虽脏破,但仍完好。万幸。
我怯怯地露出个微笑,想道谢却发现喉咙干涩的难受,根本出不了声音。
“给。”他察觉到异样,从桌上倒了杯水过来。
我感激的接过,迫不及待地一饮而尽。递还杯子时,碰触到他的手,他的手掌表皮粗糙,上面长着厚厚的茧——是常年握剑的手,却有着阳光的温度。与他历经沧桑的手完全不同,他的语气和腔调是略嫌轻狂的不耐烦:
“婆娘,你是谁啊?怎么倒在我家门口,不知道的人以为我家死人了呢!先说好,我这里不欢迎死人哦。还有,你是不是犯傻了啊?现在中秋都过了你怎么还穿这么单薄出来晃荡?”
连珠带炮似的一大串问题,轰炸地我头直混脑直涨,好半天,才嗫懦道:
“多谢恩公,我叫回音。”
接下来的问题却不知道该怎么应付了,因为连我自己都茫然无头绪。
这该怎么说?
是说我被青梅竹马的恋人赶出来所以走投无路了?还是说我会倒在他家门口是因为我肚子已经唱了三天的空城计了?或者应该说我盘缠用尽身无分文,现在连招马车回到长寿村的路资都没有?
他见我缄默,好半天不出声,已不耐烦:
“别恩公恩公了,好象叫太监似的,我没这么阴阳也没这么老!哎,算了,你不想说我也没兴趣知道!反正不管怎么说,你现在已经醒了,那就给我走”
“恩公大恩大德,尚不知如何回报,怎么能就这样走人呢”
“别!”他做了个拒绝的手势,眼神古怪地斜睨着我:“我这人很实际的,如果你要报答那就干脆给我银子,否则一切免谈!不过我看你这个样子”他从头到脚打量我,啧啧了两声:“估计你也是一穷二白专喝西北风的。”句型是估计,语气完全肯定句。
我迅速刷下一大片黑线,不过却也辩驳不得,因为我确实——别说银子了,连枚铜板都没有。
“唉唉本来呢,我是不想救你的。以前我也有收留过人,不过他们都是男的,可以做些体力活还债还情,但你一个瘦不拉叽的小女人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能够做什么啊!?我这不是自找罪受嘛!”他摇头叹息,清俊的脸庞上尽是懊悔惋惜,继又顿足,大声呼道:“戏班老板说的没错,女人都是麻烦!尤其主动救一个女人,更是自找麻烦!我一定是脑袋进水了!才这样大发善心”
“唐洛——”我还没来得及表态,一声叫唤突如其来的从屋外响起。
他闻声立马把头探出窗外吼道:“死胖子!你倒慢点啊,送镖队迟那么一时半刻出发不会死人吧?!好歹也得给我点时间让我收拾收拾啊——”
原来是在叫他。
原来我的这个救命恩人叫唐洛。
屋外的骂骂咧咧声我没听清,只见他吼完跳下椅子就开始收拾行李,动作紧急迅速,显然训练有素。只不过原本就乱的小屋子给他这样台风过境似的一扫罗,更加脏乱了。他一边提起堆放在角落里的衣物胡乱的塞进行囊里,一边恶声恶气的对我把刚才未完的话接下去:
“你都看到了吧?我也很穷。我先说了啊,不管你是谁,从什么地方来的,休息完了马上就给我走人!大爷我现在要去压镖送货,没闲功夫陪你瞎扯,要是三天后我回来还发现你在这里的话,别怪本大爷不仁不义没心没肺把你卖到长安的青楼楚馆啊!”
最后一句话时,他已经收拾停当,长长的食指对准我的鼻子,张口就是这么一句恐吓。
我被他吓地直往后缩,可还没等我出个声,他就忙不迭的一阵风似的出门了。
(2)
第二天的傍晚,当唐洛一身风尘仆仆风霜满身的提着一坛女儿红嘴巴里头还塞着个包子打开门时,不期然地与刚捧着菜盘从厨房里头走出来的我撞了个正着。
他看到我,楞了一下,扭头便走,边走还边摇头:“抱歉抱歉,我走错门了。真他*的,一定是压镖压出个眼花缭乱记忆力衰退了,连自己家都忘记在哪了”
“你”我一眼认出,很是尴尬。可不一回儿,他又掉回头了,嘴里大叫:“不对啊!这建邺城朱雀村三十九号明明就是我家啊!”闯回屋子,仔细看房屋里的摆设,一拍大腿,揣定到:“没错,就是我家。”可看了看四周的洁净整齐,完全不符合他的记忆里头的灰尘遍地,脏乱一片,遂惨呼道:
“啊,我家怎么变成这样了?!”
他的反应让我啼笑皆非,又尴尬非常“呃,那个这个,我看这房子太乱,忍不住就动手收拾了”本以为他三天之后才能到家,我好歹还可以待会,等找到了避雨的地方,在他回来前就可以走人,谁知道他突如其来的回来,还撞了个正着,这下该怎么收场?想起他前两天前的威胁,心下更凉。
“这些都是你收拾的?”他眼光四下扫荡,膛目结舌的模样,一脸的错愣。
“是。”唉,擅闯民宅本来就是个可大可小的罪名,加上一条‘擅动他人财物’——虽然没有占为己有,但也算罪加一等吧
他瞥到我躲闪的眼神,像是忆起什么,一整神色,喝道:“原来是你!你怎么还没走?!”
“我,这个,恩,那个”完蛋了!这要怎么解释?!
他想说什么,可还没酝酿完说辞,眼睛就落到我手上捧着的红烧茄子上了,勉强咽了咽口水:“你这个也是你做的?!”
“是”我的如来佛主啊,谁能帮我解决掉这场尴尬?
他的鼻子在空气里嗅了嗅,鼻子灵敏不亚于某种动物,突然牛马不相及地蹦出一句:“不错,闻上去好象挺香的。”
我的笑更不自然了,本来屋子里是没一粒米炊的,可肚子里的空城计唱地鼓震喧天,实在受不了,就厚着脸皮跑到隔壁左邻右舍讨点米粮了,估计是隔壁的王大嫂见我从唐洛家出来,误会了什么,极是爽快就米粮送给了我我本来想解释的,可又怕解释完米饭也得飞走了,所以就唉,估计像我这样‘恩将仇报’的女人也是少见的了要是唐洛请他们做呈堂供词,我就真的要吃免费的牢饭了。
话音顿止,有些奇怪,见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身后饭桌上的菜肴,那眼神活像是狼入羊群,我咳嗽了下,想转移话题,顺便思索下怎么谢罪来着:
“恩,那个,我刚做好了饭,你要乘热吃吗?”唉,这里明明就是他的家,却被我搞得他才是那个不速之客似的。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鸠占雀巢’啊?
不过唐洛好象完全无视我的忐忑步安,只见他迅速把馒头扔到一边,毫不客气地卷起了袖摆,抓起放在桌上的筷子,夹菜就往嘴里塞
啊!来不及递给他筷子的我当场愕然,大哥,这个,这个筷子是我吃过的,上面好象沾了我的口水,你
他却完全置若罔闻,照样以惊人的吃相大肆扫罗风卷残云。
我心下汗然,这样的人一旦碰上了吃,身为人的视觉程度估计只能注意到饭桌上爬行的蚂蚁吧。
我很想抢救那筷子,因为唐洛的举动让我不由得就想起那个暧昧又尴尬的词语——间接接吻,暗斥自己想得太多,于是我开始小心翼翼地寻找话题:
“恩,那个,你家人呢?”我侧过脸,小心翼翼的问他。这两天我好象都没在屋子里见到人。
“你是说我爹我娘?他们早就到西天跟如来佛主下棋去了。”他头也不抬,说话的空挡里夹菜扒饭的动作没停下,语气淡淡,好似谈论的是件完全与己无关的事。
“对不起,对不起,”我立即向他道歉,只不过除了说对不起之外,我已不知道该怎么运用储存的歉意措辞了,只好再换话题:“你的妻子和孩子呢,我”
我本来想问他们是不是不在家,谁知他突然抬起头来,粗鲁地打断我:
“你个女人没脑子啊?!”他的眸子很漂亮,在日落西山余霞满天的背景的渲染下如熠熠闪烁的星,可惜吐出来的字句却很没营养:“你看我的样子像家庭妇男么?!我就这么像有孩子的爹?再说了,大爷我连票子都没有,哪来的女子和儿子啊?!”
我尴尬至极,支吾地答不出话来,哎,难道我这辈子跟这人八字不合,所以他老与我犯冲?
既然连说话都会冒犯到他,那我干脆就闭嘴好了。当下打定主意来,注意到他的脸,上次的来去匆匆,让我无法看清楚他的模样,现在仔细端详过去——他也算是长相英气意气风发的吧。
与陆海涛的儒气尔雅完全不同,眼前的这个人,只能用磊落不羁这样跳脱飞扬的词语来形容。蓼蓝汁液染成的一身合身劲装,尽管上面溅着泥点,邋遢落魄,也依然不改其色。若夏日晴空,一路八百里风尘掩不住他的棱角分明气宇轩昂,以及他身上传来的,淡淡的树木清香。那把令人印象深刻的玄色长剑缠在腰际,发出淡紫色的冷芒——原来是把长软剑,难怪可软可硬,可缠可显。
“葛!”不知何时,他已将桌上的饭菜一扫而空——菜盘子里连汤汁都没留下。伸了个懒腰,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不期然的回过头来:
“看够了没?”见我目不转睛得看着他,他促狭地出声。
我闻言马上回过神来,掩饰性的垂下头,赧颜而不知所措。
他笑了笑,规律的用筷子敲着碗沿,响声叮当叮当,估计是酒饱饭足了,连语气都缓和下来,好一会,才开口道:“你怎么还没走?是没地方去?”
“呃,对”犹豫了半响,还是点了点头。他要是想嘲笑那就笑吧,反正长安之行本来就是一场难堪。青梅竹马成亲了,新妇却不是我,盘缠用光了,病却无着落,现在分文不在身,别说看病了,连吃块馒头都是奢望,长安这样豪华奢靡醉生梦死的地方,只能让我相形显己搓
所以这样两袖清风孑然一身的景况,也不差他一句嘲笑了。
“恩”他搔了搔脑袋,沉吟了半天,:“既然是这样的话恩”像是下了某种决心:“好吧,大爷我改变主意了,就当发发善心好了,你可以留下来!”
“啊?”我错愕,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说出这么一句。
“不过,我也是有条件的!”
(3)
“什么条件?”
“你给我洗衣烧饭吧。”
因这么简单明了的宣判,我留在了唐洛的小屋,正式开启了本人厨娘+浆衣妇+婢女=管家的就职生涯。其实也是没有选择项目的选择题,天大地大,我却不知道哪里才是真正的归途。有句话很是印象深刻:到不了的地方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地方都叫做家乡。
我用它来安慰自己。
我于唐洛而言,说高级一些,那是他房子里的管家,要说低级一点,跟随意使唤的丫鬟婢女也没多大差别,只不过我这个婢女到了夜晚是风水轮流转,因为晚上就寝的时候,都是我睡床铺,他睡地板。
出乎意料的是,日子飞逝如梭,我却没有寄人篱下度日如年的窘迫感。或者这该归公于唐洛,他人很好养,不挑食,什么都吃,在饮食方面基本与蟑螂同宗。所以我也乐得悠闲。
闲暇无事的事,我喜欢在后院看他练剑,唐洛的剑术很好,起剑飒飒风响,动则清影四射,身影矫若游龙,因灌注了内力的利剑不再软条而是凌人的锋利,横劈侧砍中,紫色的寒芒如星,划破明空,带着千军万马之势,石破天惊,我认得那是大唐的招数,名曰‘横扫千军’,剑随意走,挥洒自如,刚柔并济,剑芒熠熠。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唐洛的职业,镖师?渔夫?还是猎人?
他好象兼职很多,什么都干,这个名叫建邺的小城左临东海,他就经常跑到海边跟村里的渔夫一块出海捕鱼;建邺城右靠江南野外,他也时常跑去猎些小野猪等山禽回来,给饭桌添野味;不过镖师是他固定的活,每当长安的天远镖局收人时,招榜人员上一定有他的名字。
他说他其实不稀罕那些压镖而来的银子,他所渴望所喜欢的,只是那种浪迹天涯游历四海时的不羁与自由。
“你为什么不出外游历呢?”在一次练剑完,我这样问他。记得长安的驿站街市那里,每天都有许多着身怀绝学的剑客来来去去游游荡荡,他们渴望哪一天能被伯乐的慧眼发掘,明珠拂尘,绽放明辉,开启那横弛万里建功辉煌光耀的人生。
而唐洛是这样的年轻狂放,这样的踌躇满志,一个心怀江湖的人,理应不会安份于建邺这样小小的城镇。
可他却默然不语了,总是意气风发凌尘睥睨的漂亮眼瞳黯淡下来“我答应过我爹娘,不可踏入江湖。”
“为什么呢?”
他没有回答我,目光炯炯地凝视着腰间的玄色软剑,空气里有一种刻意压抑的沉默。
幽幽叹息,也许在他的生命里,也有一段与他父母有关的江湖人生故事吧。
我常想,也许人有时候要学会知足后才能常乐,陆海涛向往的那种繁华如同富丽奢靡的长安,翻云覆雨的梦想,醉生梦死的痴迷,雕梁画栋鳞次栉比间固然令人心醉神往,可到底不适合我这样乐于安稳平静的,建邺城没有那样的玉宇琼楼粉墙黛瓦,更无富丽堂皇金碧辉煌的天子之气,却有着玄燕飞绕的晴空和田园绿水的人家以及最最清新新鲜的空气,我要的,也仅仅是这么多。
是不是人总是这样?只有走过千山,过尽千帆后,才能真切的领悟,最好的东西不一定适合你,而适合你的,一定就是最好的。
这样的日子安稳,则一成不变,平淡地如同冲泡了无数次的茉莉花茶,品过去毫无滋味可言,却让人身心皆暖。暖到可以让我常常忘记,自己还有心症随时发作的隐忧。
如果这样的生活非要说什么为难之处的话,那唯一的,就是应付那些个飞短流言了。
单身汉唐洛家里凭空添了个正当妙龄的黄花姑娘,相信这在民风保守朴素的建邺城而言,无异于是本年度最令人兴奋的绯闻事件。经常就有人见到我与唐洛一同上山采集草药时,笑容暧昧的推嗓着他,问道:“阿洛啊,这个就是你屋里的吧?”
每当这时,唐洛就很尴尬。虽然没有做声,但脸却真真实实的红了。脸红,很诡异吧?浪荡不羁的唐洛跟害羞能联想到一块吗?
恩,很诡异。
我很好奇,刚开始还会应声,后来与隔壁的王大婶话家长时,才知道,原来这个地方的方言里,‘**家里的;就是代指媳妇的意思。
这下体会到唐洛尴尬的原因了。
所有的人都在猜测,当单身的唐洛遇上同样孤独的回音,会不会产生化学反应?
我也思来想去,有时候晚上在床铺上望着窗外的月光,心里头也如同清霜水泻般,明镜一片。不过得出的结论还是不可能。
尽管邻居卖烤鸭的王大婶再三的拍胸口保证唐洛的人品,愿意不遗余力的保媒,想把我这个职业管家进阶成真正意思上的‘管家’,但我还是以笑谢绝。其实她说的我哪能不知道呢!唐洛的为人从一点一滴日积月累的相处就足够让我对他了然,他看似洒脱不羁,实际上比谁都能在关键时刻冷静负责,吊儿郎当只是他的保护色,一个能在发现家里头管家不见了后在建邺城疯狂寻找的人能说他没有责任感么?何况在孤男寡女朝夕相对中他从未有过逾越的举止,喝醉酒的时候尚不例外,这样的人如果还不足以让我信任,那还有谁有这个资格呢?
也不是没发现唐洛日益柔软欲言又止的眼神,只是不可以,真的不可以。我不是不相信他,只是不相信自己,我实在无法保证,随着严寒季节的逼近,我这重病交集的身体,允不允许我支撑完这个冬季。
如果不对生存抱那么大希望,也许面对死别时就会减一分伤心。从小,我就知道。自己是个随时就没有明天的人,有时候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怕,怕今夜这样睡去,明早还能不能醒过来?每当到了冬天,都是生死的考验,以前拼命的求生,是因为还有双亲,还有陆海涛,他们的殷切期盼就是我的动力,可现在爹娘皆已入土西逝,而那个当初面如冠玉,口吟红豆如相思,春来发几枝的男子早已经泯灭在长安的繁华如梦里,入赘为相府的姑爷了。
唐洛,他也是个孤单的人,加上他于我有恩,因此我更不能让他遭受再一次的温暖失落。
天大地大,我已无牵无挂。我不愿意走时还有带有遗憾。
只是,为什么?夜间总有个来自幽冥的声音在耳边诉说已经太迟?为什么,当我已经习惯了世间情意如此不稳时,又遇上摆荡其间却不改刚洁的唐洛?
(3)
唐洛的衣物极少,好象看的过去的也就两三套,通常都是一身衣物跑镖前还崭洁如新,完镖后回来,就已经是泥泞满裤腿,汗透连前襟了。常年的江湖奔波和男子的粗狂疏意让他从来不懂洁净爱护,气味刺鼻不说,衣裳都是穿到破到不能再破了才换下,所以见他时,总那么邋遢拖欠。
我告诉他,君子时时不忘理其衣整其襟,这是礼数教养。可他总有理由,理直气壮地反驳:“一个大老爷们,整天跟个娘们似的摆弄衣服,像个什么样啊?男人就要有男人味,身上没有汗臭能吸引到姑娘媳妇吗?!”
我的如来佛主啊,难道他不知道汗臭味只能让女子退避三舍,吸引来的,往往都是蚊虫苍蝇吗?
我看不过去,严格要求他一定要定时洗身及时换衣,告诉他一切都得听我的。理由是我身为管家,管家管家,就是管理整家!上自主人家的经济整计,下至厨房柴火,都归我的管辖范围内。再说了,我想他也不喜欢蚊子苍蝇群魔乱舞在他家开武林大会吧?!
所幸唐洛不是朽木,在强制的叨念压迫和吃不着饭的明显要挟下,总算肯乖乖改其恶习,他抱着膀子哇哇大叫:“我发现上当受骗了!我原本请个管家是给我洗衣做饭的吧?怎么反倒反客为主还管到了主子头上呢?”
呵呵,其实我也纳闷,为什么他一边大呼请管家那叫引狼入室作茧自缚,一边却把家传的宝物七彩玲珑扔给了我哩?
那是一串有七色彩光的珍珠,皆采自于东海深处的千年老蚌,珍珠色彩润泽,光华夺目。医书上就有记载珍珠能镇惊止搐、清热解毒,如果用来美容养颜,更能让肌骨柔嫩白净,青春永葆。就算我再不识货,也知道这珠大个圆,粒粒饱满的珍珠价值不菲。何况还是一整串呢?
唐洛告诉我,这叫七彩玲珑,上面的每一颗珍珠,都齐集了大海之灵气,能给予佩戴者祥瑞祝福。
我受宠若惊,下意识就想推辞,可他却说:“看你面色苍白气息虚短,身子这么醇弱,好象风一吹就能倒下似的,还是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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