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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时间,十二个季节,一千零九十六天,两万三千三百零四个小时,一百五十七万八千二百四十分钟,九千四百六十九万四千七白秒,就如同无间道所说的三年三年又三年,如细水长流,足以改变很多事情。
当然同样也能够深深改变一个人,当从前瘦的跟豆芽菜似得林子诚再次出现在繁华了千年的六朝古都金陵时,换而之的是结实的身体,长高了的个子,锋利了的眼眸,还有他身后跟着的一大一小的哥俩兄弟。
大的汉子跟林子诚一般高,同样一脸风尘仆仆的模样,身上穿着打着补丁的藏青色麻布衣服,比流浪汉好不了多少,但是腰杆却是挺得笔直,好似一杆长枪,身旁是个瞧着八九岁大的小男孩,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望着繁华的街市,不断滴溜溜地转动。
“哇,这就是林哥念叨了三年的金陵啊,真的好大啊!”小屁孩瞪大眼睛,被来来往往的人群,热闹叫卖的商贩所吸引住,兴奋地拉扯着身旁沉默寡言的男人,喊道:“哥,你看,林哥说得都是真的。”
不过那沉默的男人并没有说话,而是牵住孩子的手,但那张面无表情脸上的眸子深处,却是能够发现对于孩子的关切。
“好了,走吧!”可惜那个糟老头子,没有机会来领略一下,金陵繁华的风采,林子诚揉了揉这兴奋小子的脑袋,抬起头,然后大步流星地往城中走去,身后的二人也紧紧跟上。
热闹的人流,繁华的金陵,丝毫没有人注意到,这三个仿佛流浪汉一般的人走了进去,便如同落入大潮之中的几点水珠,还没来得及泛起浪点,便被水波所吞噬,没有些许地声响。
林子诚带着三人,行走在三年以后对他来说已经有些陌生了的城市中,行人熙熙攘攘,自顾自地做着事情,与当年自己名满金陵的时候截然不同,当然那只是恶名,此刻这种感觉很奇妙,恍若隔世一般。
林子诚的老家在金陵城的边缘地界,靠近乡下,周围都是高低起伏的丘陵山地,苍翠欲滴,时不时有鸟叫虫鸣伴随在耳边,一路上三人时不时便瞧见几间茅草房零星地落在上面,便如同世外桃源一般。
不过住在这里的人却不会这么想,若是有机会住到繁华的金陵城中去,谁还愿意守着这几亩歉收的薄田辛苦度日,还得交税,剩下的粮食还不有养活自己一个人的呢!
当林子诚走近老家的时候,本以为不会再变化了的心情再度波涛汹涌起来,只觉得鼻子酸酸的,三年了,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足以令得林子诚变了一个人,不知道家中的那个老人是否还健朗,往前走着忽然耳边传来女人疯疯癫癫的声音。
这熟悉的声音令得大步流星的林子诚身形一滞,很久了,已经很久再没有听见这声音了,当他第一次听见的时候,或许是自己莫名出现在这个时代里,孤苦无依的时候吧,他还记得那是一个下着暴雨的深夜,面容慈祥的她撑着一顶破伞,将一块发干的馒头递给自己。
并且给了自己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家。
而此刻,那个本该在自己承诺下颐养天年的老人家,仿佛一个疯子老太婆一样,手里正挥舞着笤帚,疯疯癫癫地漫山遍野地跑着,口中大声喊着:“杀千刀的,把老娘的公鸡还给我,偷鸡贼别跑。”
实际上这个老太婆,头发随风飘扬,跟神经病似得满山乱跑的画面还是满喜感的,但是那个沉默寡言的男人却发现,站在山头上的林子诚,紧紧地握住双拳,眼眶已经微微泛红了。
只见那飞快奔跑的人除了老太婆之外,还有两个抱着公鸡飞快跑远的年轻小子,过程中还不时发出呵呵的嘲笑声,口中喊道:“疯婆子,别跑了,不就是一只鸡吗,用得着那么拼吗!”
然后沉默寡言的男儿耳边便响起了林子诚低沉的话语:“你去让他们回来吧!”
那男人没有说话,而是点点头,摸了摸笋头的小脑袋,然后转身没入低矮的山林之中,朝着那两个渐渐消失在林子诚视线中的两个混混的方向奔去。
而林子诚则是牵起笋头的手,后者乖巧地跟着,朝着那或许是跑累了,坐在原地扔着石头,一边骂着娘:“还我的鸡”的老婆子走去。
“我回来了。”林子诚走到她面前,半跪在地上,望着眼前这个将他带到温暖家中的女人。
“回来啦,回来就好!”老太婆抬起头,看见林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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