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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满洲的一生在军营中被裱为典范。
朝廷无数次拿出他的事例来激励刚入军的新兵。
十五岁入军,十八岁上战场,立下大小战功六十三回。
当过马夫,旗手,先锋兵,伙夫。
当过什长,长水,副蔚,校尉,直到副将军衔。
他一生戎马镇守西垂二十六年,直到庚庆十七年秋末才因战功赫赫,特被调回长安担任禁军副统,从二品,直到三年前才退了下来。
他的一生几乎如圣贤般,没有过错,也无缺点。
可这些都是文书上记载的关于他的内容。
李行歌从不相信这世间有至善至美之人,圣人也不例外,何况刘满洲。
饱满思**,或许是日子太过安逸的原由,刘满洲卸甲这几年,时常沉迷女色,流连烟花巷柳。
嫣红阁便是他常去的地方,那里有位姑娘叫常思晨,是刘满洲沉迷之人。
刘满洲的生活很有规律,规律到毫无规律可言,行踪不定,出行路线不定,身边随从不定,几乎无一天是重复的。
可以看出他是个谨慎之人,若没做什么事,何至于如此谨慎呢。
可再谨慎的人也有疏忽,也会露出破绽。
刘满洲的破绽就在嫣红阁里的常思晨身上,每隔一天必会去见见这个常思晨。
一月光顾常思晨十五次,虽然来去时间不定毫无规律,这却也是百密中的一疏,而这种疏忽足以致命。
李行歌决定去会会这个常思晨。
当然在见常思晨前,他还要去查一件事。
……
……
常思晨生了一张狐狸精的脸,身形丰腴,笑抿如花,一抿一笑间透着无尽的风情,而且还弹得一首好曲。
他们说,这天下没人能抵挡住常思晨的风情,就像没有书生能抵挡住金榜题名时的诱惑。
李行歌端坐在圆桌前,听着前方飘来幽幽的琴声,琴音瑟瑟,略有悲凉之意。
珠帘后常思晨轻抚长琴,那双如狐狸般的眼睛死死盯在李行歌身上,仿佛要勾去他的魂魄般。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半曲琴罢,常思晨开始吟唱,吟唱出的第一句就把李行歌吓了一跳,这厥词不正是自己闲来无事抄给秦昭昭卖的嘛。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曲毕!
琴声歇!
常思晨款步走出珠帘,行至李行歌跟前,伸出纤手替他斟了壶茶,茶香味飘散在房间,她缓缓替李行歌倒了一杯,而后静坐桌前,盯着李行歌饮茶。
李行歌端起小杯学着文人雅士的模样轻饮了一口,低沉着脑袋并未说话。他并不爱喝茶,前世身为北方人的他,更习惯大口喝酒的那种感觉。
“公子可还习惯。”
常思晨莞尔轻笑,这句公子可还习惯,不知是指习惯茶水的味道,还是习惯这曲小调的意境。
李行歌缓缓回道:“曲是好曲,调也是好调,茶更是好茶,可我却一点都不习惯。”
常思晨微微愣住,轻蹙酥眉,好奇道:“公子不习惯什么?”
“气氛。”李行歌摊手回道:“我来嫣红阁是取乐的,你却给我弹了一曲不应时也不应景的曲调,我如何能习惯。”
“是奴家的错。”
常思晨爽快地承认了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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