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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凡的心情很复杂。
“少爷,张嘴,啊——”
“……莺儿,你还是把勺子给我吧……”
“少爷…莫不是莺儿有什么做的不好的,您说,莺儿可以改的…”
“怎么会啊!就是你太好了…我无福消受美人恩啊。”
看着面前的小姑娘一脸泫然欲泣的模样,张思凡不禁陷入了幸福的烦恼,咱这现代人,哪儿享受过这个?
又听莺儿说道:“您如今才大病初愈,正是该好好调理的时候,若是让老爷夫人知道我等照顾不周,那可让奴婢如何交代…”
“罢了,既来之,则安之,就当是入乡随俗了…”
张思凡拗不过这萌哒哒地小姑娘,伸手捏了捏莺儿滑嫩的小脸蛋,然后看她通红着脸给自己喂饭,倒也有趣得很。
在这个时代,十二三岁嫁人娶亲已是再寻常不过,大户人家里这种贴身丫头也大都是主人可以享用的。
虽说自己已经守身如玉憋了二十年,但毕竟是生在党的红旗下,沐浴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光辉而成长的新一代知识分子,倒是也不至于对这种小升初年岁的萝莉有太多邪恶的欲望。
彻底的放空了大脑,机械的张嘴、咀嚼、下咽,张思凡回想着这些天发生的种种。
自己……应该是真的穿越了。
当他睁开眼看到这古色古香的木质床盖和床柱,还有一床附着锦缎的被子盖在自己身上,床柱之外是一看便知绝非凡品的三扇浅浮雕屏风,上有栩栩如生的花鸟山水……张思凡很快就接受了自己穿越成了富家子弟这个现实。
正如他所想,张思凡这“转世投胎”的家境可谓相当不错,虽然谈不上是世家大族、高门大阀,可富甲一方倒是绰绰有余。
他的父亲名叫张世平,是闻名中山的富贾豪绅,专做贩马等大生意。在张思凡看来,自己这父亲在后世绝对是个走私军火的大亨。
而自己附身的张家大公子,姓张名钰,小名儿玉奴儿,从小便是个早产儿,体虚多病,还有些智弱,可偏偏生的俊俏无比。张世平虽然对其百般疼爱,但也不敢放他出去闯荡见世面,一是着实有些怕丢人,二来也担心这身子骨受不了。
锁在深闺中,一过就是十六年。
可是呢,根据墨菲定律,你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张思凡怕穿越,他就穿越了。
张世平怕儿子有闪失,他儿子就真闪失了。
幸运的是,这两个同样胆小的人命运出现了有趣的纠葛,张思凡溯回千年成功给他害了大病苟延残喘的儿子续命,倒是险些把他这当父亲的给乐极生悲了。
穿越、重生、年轻了五岁、回到最爱的三国时代,庞大的信息量差点也让刚接受现实的张思凡智商断档,一连两天都在床上瘫着。
熟读三国的张思凡记得,自己这便宜父亲和与他齐名的至交好友苏双都是中山的贩马商人,能在历史上留名是因为他们资助了当时一文不名的刘备,资助的物资是:良马五十匹,金银五百两,镔铁一千斤。
这金银宝马直接给刘备拉起第一支队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日后扬名天下的双股剑、青龙偃月刀、丈八蛇矛,都是用这一千斤镔铁打造的。
“这败家老爹,到底刘备是你儿子还是我是你儿子?好像都不是……”
说到三国人物,张思凡喜欢的有很多,智计无双的诸葛孔明,一身是胆的白马赵云,被演绎黑化的美周郎,还有雄才大略的乱世奸雄曹孟德……这也正是他喜欢三国的原因,所谓乱世出英豪,这是群雄并起、将星璀璨的年代,也是无数仁人智者登台亮相的舞台,身为男儿必是想要投身其中!
再想想,还是算了吧……理由不再赘述。
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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