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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总比山上要容易得多,虽然仍然是那条天脊石阶路,虽然还是那两个少年,但下山时候的心情却是不同,心情总是能够左右着一个人的情绪,心情好的时候,做任何事情都有着动力,心情不好的时候,根本便不想做任何事情,所以说情绪是一种微妙的脑组织活动,无人能够理解的透彻。
漫山的枫叶在此时显的更加鲜艳夺目,红的异常妖艳。
山脚下,名士碑前。
谌仲缓缓的对傅青弈道:“谢谢你。”
傅青弈道:“我还的是你的人情,所以你并不用谢我。”
谌仲道:“没有你的帮忙,也许我根本走不下这宸山。”
傅青弈冷冷的道:“你的人情我还了。”
谌仲笑道:“其实你本不用还我的任何人情,我说过,我并不喜欢倚靠任何人。”
傅青弈的眼神微微一变,他怔了怔,然后淡淡的说道:“像你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如果不倚靠别人,我想你活的一定不会太久。”
谌仲笑道:“人如果活的太久,岂非很无趣。”
傅青弈冷哼了一声道:“活着才能有趣,死了就真的无趣了。”
谌仲默然,过了半响,他长长了叹了口气,道:“我没有你这样的修行天赋。
傅青弈道:“但你毕竟还活着,活着才有希望,我奉劝你,最好不要把无知当无畏。”
谌仲苦笑,因为他觉得傅青弈的话简直毫无反驳的余地,说的是那么的正确,他有时候觉得自己真是一个无知的人,因为他的固执和倔强通常都会惹的一些人不悦,而惹怒的那些人,都是能够轻易的就捻杀他的各种人物,比如那天枢院的小小守卫,也比如那雷冲,看来一个人太勇敢的话,通常在别人眼中都会变的有点不知天高地厚。
傅青弈说完就调头走了。
谌仲举目四望,不知该去往何处,囊中已然羞涩的只有半两碎银,这半两碎银别说是客栈了,就是吃饭都成了问题。
顺着来时的路折返,临近傍晚,才回到景宸城内。
华灯初上,烛火辉煌,景宸城不亏为大明帝国的都城,站到那条繁华的重阳街上,就会让人觉得,自己永远不会寂寞。
说书的先生拍案朗朗上口说出一段段催人泪下的江湖儿女情长事,叫卖的商贩为了生存歇斯底的叫卖着自己的商品,三三两两的人群簇拥着进入某个堂皇的酒楼内打算觥筹一番。
摸着囊中的那半两碎银,谌仲觉的目前为止填饱肚子才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这半两碎银,只够一顿包子的钱,而且还是素的不能在素的包子,无论怎样,能填饱肚子,谌仲觉的就是目前最大的幸福了,随意当那热乎乎的包子拿到手中后,他根本没有在意自己的吃相较之别人看起来多么的不雅。
他开始担心余下的十日该如何渡过,一个人如果想生存下去,居安思危是最重要的事情。
对于大试的结果,谌仲完全没有放在心上,如果不是何肃言的事情,他可能大试后就会直接拿着包裹去坝上寻找韦将军了。
那包裹他始终藏在怀中,就是连睡觉的时候都不曾离身,这份承诺包涵的东西太多太多,全家七十二的人命,那老先生死前的重托,都让他觉得,无论如何,这锦匣他也一定要送到韦将军的手中。
这顿包子吃过后,他真的就是一贫如洗了,干净的就像他的脸蛋一样,纤尘不染。
随意谌仲觉得,他应该找一份差事,不求有多少工钱,有个住的地方能够填饱肚子就足矣。
他顺着重阳街道向前,先是到了一家典当铺的门前。
典当铺的老板是一位肥硕的中年男子,有着一双鼠眼,谌仲觉得,这样的人一定老谋深算,就算不是老谋深算,也一定是个吝啬鬼,也许他送他老婆的首饰都是天桥边上的便宜货也说不定。
虽然这典当铺的老板看起来有着大富大贵的面相,但他的的确确是个吝啬鬼。
吝啬鬼一般只占便宜从不吃亏。
谌仲虽然从不喜欢占人便宜,但他也不是一个喜欢吃亏的人,当他说出要一日三餐后,那典当铺的老板就皱眉了。
三个下巴的肥硕面庞几乎将五官全部扭曲到了一起,组成的五官图案,就像是被砸烂的西瓜。
他觉的眼前这白衫少年看起来有些病态,一般有病的人吃的一定很多,所以他直接拒绝了谌仲的请求。
谌仲皱眉道:“我吃的并不多。”
当铺老板姓朱,有个很不雅的名字,朱重,他的确够重,也像极了蛀虫。
朱重拨着算盘,精打细算的总结者今日的收支,然后头也不抬的说道:“你看我吃的多不多?”
谌仲道:“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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