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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叔盯住了墙上的一幅漫画,这幅漫画没有空间概念,罗列了很多罗布泊的景物——沙土中有个圆形的墓葬,辐射出去密密匝匝的木桩,好像个太阳,那应该是太阳墓。还画了一些残垣断壁,四周是枯死的胡杨,毫无疑问,那是楼兰遗址。还画了一个墓碑,上面有个头像,那应该是余纯顺的墓……
男孩说:“你坐吧。”
骚叔把目光从漫画上移开,在沙发上坐下来:“谢谢。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说:“你叫我阿甘吧,都叫我阿甘。”
骚叔忽然意识到,这个男孩的表情,和《阿甘正传》里汤姆·汉克斯演的那个阿甘真的很像。
骚叔说:“哦……阿甘,你喜欢画漫画?”
阿甘点了点头:“嗯,我给网站画漫画。”
骚叔说:“我是个作家,我写故事,你画故事,我们也算是同行了。你多大了?”
阿甘也坐下来,说:“我和小题同岁,23。”
骚叔说:“多好的年龄……你从小就在姑父家吗?”
阿甘眨巴眨巴眼睛:“差不多……我出过一次车祸,之前的事都不记得了。后来姑父告诉过我,我家是新疆库尔勒的,初一的时候来了姑姑家,跟小题一起在北京读书。”
骚叔这才明白,这个男孩得了失忆症。他马上问:“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儿?我是说你出车祸。”
阿甘说:“高三的时候吧。”
骚叔问:“肇事者抓住了吗?”
阿甘摇摇头:“没有肇事者,一辆车撞了我。”
骚叔说:“真遗憾……我可能有点冒昧——你没有上大学?”
阿甘又一次摇了摇头:“我就在家里画漫画。”
骚叔好像明白了——小题上大学之后,很少在家里住了,而阿甘得了失忆症,一直住在小题家,根据物业公司那个长脸女人的说法,半年前他才搬出来单独生活。所以,那个长脸女人以为,沈向文只有一个儿子。
骚叔说:“我写过一部小说,里面有个女人也因为重创失忆了,我还专门采访过一些神经专家,那是海马体受损,那个女人深爱着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天天陪着她,跟她聊天,回忆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终于有一天,那个女人恢复了记忆!我希望你也有同样的好运气。”
阿甘很感恩地点点头,眼睛竟然有点湿了:“谢谢……”
骚叔始终专注地看着阿甘的眼睛,专注地说着话,不想让他感觉到他在观察他打量他。实际上,他已经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了。阿甘的眼睛很单纯,很善良,多少有点奇怪,那种单纯和善良更像个幼儿园的孩子,跟他成熟的身体有点不般配。
骚叔问:“你知道小题去哪儿了吗?”
阿甘说:“姑父不见了,她去找姑父了。她走的时候没有告诉我,前几天给我发了个微信,说她已经到吐鲁番了。我不知道她去吐鲁番干什么,我问她,她没回。”
骚叔又问:“你记不记得你姑父曾经去过罗布泊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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