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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才俊。
那为什么在一个十分依赖团队协作的足球运动中,明显不如对方默契,红队还能牢牢控制住场上主动权呢?这里,有2个人,不得不提。
很遗憾,这2个人中,没有李毅,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效果,弗里德曼自主斥资620万英镑的蒙塔里,当记首功。
蒙塔里,但凡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个队员,脚法可以说十分粗糙,传球不行,she门也没谱,他之所以能在多个豪门,都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在于,他那出se的身体素质,以及其不惜命的拼抢。
开场之初,黑队算是有板有眼的组织起了几次攻势,可惜,还没能他们攻入红队腹地,就一次接一次的被这个黑大汉给搅和了!
当然,光是靠蒙塔里这根搅屎棍,在球队防守的时候,做好球队后卫线前的第一道屏障,让黑队进攻十分难以展开,还不足以让红队场上的优势,体现的这么明显。最终能达到这个效果,还有一半的功劳,则属于球队花费重金,以破俱乐部转会记录挖来的莫德里奇。
作为一个克罗地亚人,在小技术上,其实莫德里奇,算不上花哨,甚至有些时候,看似是非常的迟缓,让黑队的球员,满心以为,他们上前贴身紧逼一下,就能把身体单薄的魔笛给撞飞,紧接着给球断走。
可是,等黑队的防守队员,真的把这个想法,付诸实践,他们才发现,他们真的错了!
魔笛,身高仅仅173,体格看上去也弱不禁风,可是早年被俱乐部出租去波黑联赛历练的他,却练就了一身铜皮铁骨。
说真的,不碰不知道,等李毅在前场“坐山观虎斗”,看了10来分钟大戏后,都惊呆了!
那什么,魔笛在中场控球的时候,和黑队那些180,190的大个儿身体接触,居然并不处多大的劣势。
作为未来要帮水晶宫在英超打拼的中场组织核心,魔笛首先在身体上,是合格了!
能控制住球,接下来,魔笛想要疏导球队进攻,也就变的非常容易了。
虽说由于和队友接触时间过短,不清楚队友踢球特点,跑动风格,不过没关系,不能预判,简单的传传脚下球,还是十分轻松的!
是以,在对抗赛中,红队的优势,就这么建立起来了。
当然了,新人当中,除开上述2位,还有1个人,表现的也十分亮眼。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威尔士天王——加雷斯-贝尔。
由于之前弗里德曼已经吩咐过,球队新赛季,会主攻2个边路。去到场上,很好执行教练指示莫德里奇,那是有事没事,就把球传给2个边路,不时插上的2名边卫——贝尔以及理查森。
作为曼联旧将,助攻特点同样十分鲜明的理查森开始还不时的插上,企图抢大圣的风头。可是休息了一个假期,身体还没完全恢复,不能保证持续前后场来回奔跑的他,在压上了几回,都没创造出什么机会后,很快就退了回去。
和理查森不同,球队左路,大圣的压上,是即坚决,又果断,还不惜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