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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个好办。明日你到我的帐子里,里面十几个蛮子小厮,你随便挑着抽便是,我的这柄金马鞭借给你,好不好?”
虎牙公主大声叫好,又叫:“风筝,风筝,你聋啦?还不快伺候?去端最好的马奶酒来!”
奉书替胡麻殿下帐子里的小厮哀叹了片刻,转身朝厨房走去,心中只是奇怪:“胡麻皇孙今日是第一次见我,为什么要替我求情?今天又是什么日子,怎的这些皇子皇孙都聚在了一起?”
第一个问题,她心中已经模模糊糊的有了答案。第二个问题不久之后也得到了解答。近来连日秋高气爽,已经到了例行出外围猎的时节。皇帝会照例率领留守上都的皇亲国戚,以及一些嫔妃、武将,深入草原,操练捕猎。皇族各晚辈不敢轻慢,早就做好了准备,带上训练多时的猎鹰、恶犬、豹子,汇聚上都,只等皇帝发话,便即开拔。
胡麻殿下提前到来,先探望了两个妹妹。随后,又叫上铁穆耳,一同去拜见皇长孙甘麻剌。甘麻剌和二弟年龄仿佛,只是由于口吃,一直深居简出,沉默寡言,一副拘束木讷的模样,露面后,也没说几句话。等到下午,几个兄弟姐妹一同去向真金太子见礼。
虎牙公主年龄尚幼,又是女孩,原本并非一定要参加围猎。但她性喜热闹,早就磨着父亲带她去,又读了一个夏天的汉人书籍,学会了不少字词,在奉书的“帮助”下通过了杨侍中的考试。太子赞许之下,也就准了她随队而行。虎牙公主深知这份好事是读书读来的,是以不由分说地要带上奉书,以便哪日万一太子忽发奇想,查问她功课,身边好有个读书识字的小丫头帮忙作弊搪塞。
奉书接到命令,心中却也欢喜。她早就听说蒙古人性喜打猎,传统上许多行军打仗的经验都由围猎之法演变而来,是以从成吉思汗始,便定下围猎的传统,每次围猎等同于练兵,以便给黄金家族子孙增添指挥作战的经验。她正想看看,这些所向披靡的草原骑手,究竟是怎样训练出来的。
虽然奉书心中早有准备,但等到真正出城围猎的那一天,她还是吓了一大跳,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住,半晌说不出话来。
只见合城男女洒水扫地,城内街道一尘不染。无数的行人、马匹,从城门中鱼贯而出,好像一个有史以来最庞大的商队。只听得马蹄嗒嗒作响,号角声呜呜不绝,从队伍前头一直绵延到末尾。留守上都的兵卒列队相候,笔直的身影一动不动,最后湮没在马蹄扬出的尘沙之中。年近七旬的忽必烈一身戎装,虽然身形肥胖,但在马背上犹然笔挺。真金太子策马随行,此时他换回蒙古衣帽,肩头立着一只硕大的猎鹰,手持缰绳,生气勃勃,和平日温文儒雅的样子判若两人。
太子身后紧跟着的,便是“胡麻殿下”答剌麻八剌,然后是铁穆耳。太子的嫡长子甘麻剌反而行在最外侧。再后面,便是其他贵族、嫔妃、侍卫、武将,忽必烈的宠妃南必微笑着朝围观百姓挥手致意。无数的从人奴仆走路跟随。队伍两侧还走着不少犬奴、豹奴,手中牵着体型庞大的各色野兽,不时朝旁边低声咆哮,路边的百姓又是惊叫,又是哄笑。
奉书和另外几个丫头女奴一道,步行跟在虎牙公主的小马后面。平生第一次,她突然对那些骑在马上的人有些羡慕起来。
等到队伍走出几天,彻底来到莽莽草原上扎帐安营时,这种感觉便更加强烈了。公主、皇孙等贵族住在“斡耳朵”里——那是蒙古话里的“宫帐”,上下以毡为衣,用包裹成金色的柱子支撑着,上如伞骨,以千余条绳索拽住,最大的可容纳数百人。而奉书这些奴婢住的则是简陋的蒙古包,需要转移的时候,只要一刻钟就能把整个帐子拆卸完毕,装到马背上。
贵族们带着蒙古奴婢,时常出去策马驰骋,有时一跑就是一整天,而奉书等汉人奴婢则留在蒙古包里,做些洗衣烧饭之类的杂活。她看到帐子外面不时一闪而过的骏马的身影,忽然想:“是不是因为蒙古人天生会骑马,就天生比我们这些只会走路的汉人高上一筹?”
但蒙古人也不是天生就会骑马的。虎牙公主的骑术就远远比不上她的几个哥哥。汉人也并非天生不会骑马,她记得督府军中的许多宿将,都能骑在马上奔驰如飞。
心中的渴望日渐积累。一天公主不在,奉书终于忍不住,悄悄对一个蒙古女奴说:“你的那匹马,能不能借我骑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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