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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5_半勾
我写:“带盖盘子为中心,其他三件为辅助,可自成循环,吸收环境中的灵气,使袋盖盘子中的丧尸活动起来。里面的丧尸可取出,成为打手或者试验品,但其非常脆弱,当打手会被秒杀,当试验品很容易损毁。丧尸被损毁后,本套法器在灵力充足的情况下,会自行补足数量。”
卫师姐给这段话打了一个勾,又多添了一笔,成了半勾。
喂喂,不会吧,这段话我还挺有把握的,不然也不能放在开头。
卫师姐解释:“是在灵力充足且使用者允许并加以辅助的情况下,才能补足。”
我眼前一亮:卫师姐要是这么把不对的地方都指出并更正,那我这介绍就写得太值了。我不敢喜形于色触动这位师姐多变的神经让她改主意,只好低着头点了点,将不妥的句子划去,写上改正后的。
我有些意动,想趁热打铁先把想问的问题写出猜测来让她纠错,但又怕惹恼了她,想了想还是决定老老实实从最确定的内容写到最不确定的。反正我的‘确定’本来就可能有错,而自以为是正确的错误比一无所知更加可怕,所以写的顺序确实不能变。
我写:“丧尸的外表可以随意调整,但脆弱的本质无法改变。”
卫师姐又划了个半对:“以特定方式人为注入灵力,可以改变它们的脆弱。”
我有些尴尬了:句句都这么不严谨,不是因为故意钓鱼而造成的不严谨,纯粹是对阵法理解不到位以及思维不严密造成的漏洞,像是被老师点名批评了一样。
但作为学生,即使被老师批评了,该答题的时候也还是得硬着头皮答,哪怕明知道写出来的答案又要遭骂。
我缓了一下,把法器名改了。‘丧尸’只是我对这套法器的原始印象,在被卫师姐改造后,里面的可活动物体已经不仅仅是丧尸外表了,而完全取决于使用者的爱好。
于是我将名字改成了‘傀儡娃娃法器’。
卫师姐对名字果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0566_材料
我写:“四件法器都可化为人形,人形样貌是原持有该套法器的邪魔的样貌,”我顿了一下,还是写道,“样貌不可更改。”
卫师姐打了一个勾,没有第二笔。
……为什么?更改样貌不是比更改法器效果容易多了吗?我以为是哪次技术改造时达成了样貌更改的附属效果,只是我没分辨出来而已,原来是真没改动过吗?我惊讶地看向卫师姐。
卫师姐:“看什么?继续。你今天要是写不完,之后也就不用写了。”
哦哦。
我写:“四件法器可单独使用。单独使用时,除带盖盘子之外的三件能起到吸收灵力的效果,三件组合使用效果更佳,但比不上同价位聚灵阵的效果。带盖盘子单独使用,人可进入其中,进行战斗演练,可自行设定战斗关卡。”
卫师姐更正:“可单独使用,但不建议。吸收灵力供给使用者是正常使用方式的延伸效果,会造成大量浪费。但如果使用者并不将以此种方式聚集而来的灵力吸收入体内,而是直接引导灵力作用在周围环境上,假如控制足够精确的话,则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灵力,但这样做的费力程度会远远大于成套使用该法器。如果不是故意用来锻炼控制力,则不建议如此使用。除非进行拆分改造。”
我写:“带盖盘子是由活人尸泥转变而来。”
这次卫师姐又给了我一个勾,但对我表示了鄙视:“用尸骨炼器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你们剑修带回来的大量灵兽、灵植尸骸给我们器修峰,难道你以为是拿来当点心吃的?还有修士们死后,自愿献出尸体给人当炼器炼丹材料的不知凡几。甚至生前设定好炼炉程序,死亡瞬间将自己的尸体扔入炼炉,照程序炼制出自己的最后一件物品。多正常的事。你在纠结什么,还单独把这条写出来?写了这条你就应该把其他三件的材料也写出来。”
☆、0567_物尽其用
我当然知道尸体用来炼器很正常。
修真历以来,修士从来没有土葬的习惯,从来都是物尽其用、绝不浪费主义的信奉者,连自己的尸体都不放过——那抠唆劲儿,无怪那么唾弃邪魔,不除不快。
彪悍的修士死后能让自己的尸体化为秘境,还留下一些传承在里面,等待后人条件达成触动机关后就弹出程序,玩一场考核试炼,跨越时空教一个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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