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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小孩在大人面前有什么**,你身上的肉都是我的,还有什么小秘密不成!”
声音很大,却明显是狡辩。如果她没有底气不足,又怎么会用胶水将信封二次粘贴起来呢。张彻皱了皱眉,对母亲的好奇心和窥探欲表示无奈,随手将信揣到裤兜里。
“哎,我还没看完呢!”李思婷去捉他手,她方才在一边偷看的时候度比较慢,慢慢体会着那种同龄少女缱绻心事的感觉,才看到第三段而已。
“人家写给我的,又不是写给你的,你以后要是写给别人的情书,被那人的好友一起看,看完还品鉴一下,看你觉得难堪不。女孩子家家,要矜持保守,举止有度,不要学得跟妈一样八卦,再漂亮也没人喜欢。”张彻捂着裤兜不给看,说着点了她鼻头一下,也不知这妮子怎么育的,这个年段了还没长青春痘。
“呸,又往自己脸上贴金,人家根本不是写的情书。你说妈坏话,我要告状去~”李思婷笑意盈盈,却是没有再去看的想法了……恩,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不过忍得住。
“你是小学生吗,还成天打小报告的。我大夫人写给她小老公的信,不是情书是什么,哦,是家书——”
“呸呸呸,不要脸不害臊——”
写给他信的,正是三年前搬迁省城的燕芷兰。孩子对于大人的决议总是只有服从的,对于没有电话少有网络的这个时代来说,分别就真的是分别了,在这片广袤的大地,不知有多少青梅竹马都是这样的结局。
写信是燕芷兰的一种抗争,那时她已经初一了,信来的频率也是每两三个月一次,没有寄信地址,也不吐露自己到底在哪所学校。张彻知道,这大概是她母亲实在不喜欢自己,如果写了寄信地址,二人有了来往被现了,恐怕以后连寄信都没有了。
最初来的信还稍微带着一点含蓄,后来不见回音,燕芷兰大概也渐渐把他虚化成了一个不回复的知心笔友,内容也就琐碎多了,今天交到了一个新朋友啦,明天考试有一点紧张啦。对于她来说,小时候并没有多少交朋友的经验,而且成绩优异年龄小又漂亮,家里还有钱,自带女神光环,所以即便初中三年稳定在了一个学校,最后交到的朋友也寥寥无几。那个小时候唯一能说说知心话的人儿就愈有种不同寻常的意味了。
张彻从接到的信中,看到燕芷兰经历了少女的心路历程,成长中的叛逆期也好,中二时的死文青矫情范儿也罢,都毫无保留地对他敞开分享,如同自己真的变成了一个树洞。这样的感觉是奇妙的,也是不健康的,他知道,燕芷兰大概是在长年离别的过程中,凭着记忆中那点儿内容,将他美化虚化,并渐渐地竟然有了一点知音相慕的味道。
小时候,对燕芷兰来说,他最多就算一个比同龄人懂得更多的奇妙小男孩儿,二人的身高差在那摆着呢,跟爱慕什么乱七八糟的扯不上一丁点儿关系。而现在这样的展,明显是不健康的,人本身就有一种个人崇拜和神化的意识倾向,长久下去,当她真的看到了张彻,现他不是自己长久以来想象的那样儿时,现实与理想不合,这样的信念崩塌对一个人的精神损害非常大。
还好,燕芷兰大概也渐渐明白这一点,并在这次的来信中写了出来,要与之作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