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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氏笑了笑:“元娘以为如何?”
“阿兄说得有道理。”李遐玉道,“泱泱大唐如今看着是盛世无忧,其实咱们住在边疆的人都知道,危机时时刻刻都在。祖母曾与儿说过,国朝初建时,便是危机四伏,经过历年南征北战,才有今日的安宁。儿仔细想想,自今上登基之后,种种大战均志在稳定边疆:破突厥当属举世大功,北部边疆大致稳定;破吐谷浑又是一功,使河西凉州不再受制于人,与吐蕃之间亦有缓冲之地,维护了去往西域的路途;破高昌安西域又是一功,制衡西突厥;灭薛延陀亦是必然,未来定会建立安定漠北的羁縻都护府。”
“西北与北部彻底安宁之后,便只剩下西边的吐蕃与东北的高句丽。”谢琰道,乌黑的双眸当中风云交汇,神光湛然,“欲使大唐长保安宁太平,不受侵扰,这两处也决不能放过。”
听了两个孩子的话,李和抚了抚长须,嘿然笑道:“你们两个年纪小小,志向却是不小!薛延陀都不放在眼中了,居然还想着吐蕃、高句丽?!那可是已经建了国的番邦,不比得突厥与薛延陀,不过是一群部族而已。”
“建国的番邦更易灭。”李遐玉道,“祖父想想,那些漠北部族不就是仗着游牧居无定所,才敢突袭中原么?中原建城定居,走无可走,这才总让他们占了上风。反倒是他们忽走忽留,行踪不定,茫茫草原很难找见。就算破了他们的牙帐,他们也能带着兵马远遁,伺机报复。西突厥便是这般,怎么驱赶都像是阴云一样笼罩在西域。”
“不过,若要破吐蕃与高句丽,确实不容易。就说吐蕃罢,在雪山高原之上,听说气候瞬息万变,兵士很容易水土不服而亡。当年炀帝巡幸塞外,通过山隘时忽遇风雪,随从军士宫人冻死大半。若是两军交战时忽然遇上这等事,我们更容易惨败罢。”谢琰非常冷静地继续分析,“吐蕃确实势大,圣人才允嫁文成公主,与吐蕃维持交好。不过,和亲确实并非良策,吐蕃迟早会垂涎大唐的繁华。”
“所以,若要攻吐蕃,阿兄有何良策?”
“暂时想不出来。”
两个孩子虽是纸上谈兵,只凭着对战例与历史的了解,便随性地发表自己的见解。但字里行间,多少都显露出了在兵事上的惊人才华。李和与柴氏互相瞧了瞧,忽然觉得让他们走上这一条路,说不得确实是再适合不过了。
☆、第二十四章时光转移
时光荏苒,转眼便已经过去两载有余。自英国公李勣大败薛延陀之后,数千里北疆几乎再未遭遇过任何侵扰。人们渐渐忘却了曾经的伤痛与悲恸,恢复了旧日的安宁生活。往来于灵州、夏州等地的商旅愈来愈多,来自西域与长安的货物最受北地民众们青睐,商道亦越发繁华忙碌起来。
夕阳西下,延绵起伏的金色沙丘上,缓步走来了一队行商。光是瞧着他们的面貌,便知这些大都是粟特胡商,乌发黑眸的汉商几乎不曾得见。盖因绝大部分汉商都不似粟特人那般热衷商事,亦不知道该如何越过茫茫大漠、荒原之故。也正因为这些商道过于艰险,故而粟特人来往西域、长安、灵州夏州等地贩卖货物,才能取得十倍甚至于百倍的利润。
数十头骆驼驮着沉甸甸的货物,慢吞吞地跟在主人身后。行商们早已习惯在漫漫风沙中行走,脸上虽有疲惫之色,却仍是十分有精神地互相调侃起来。随口说道了几句关于娇妻美妾、好酒佳肴之类的话后,众人的话题便转到了商队中的几张陌生面孔上。
“队伍后头的那三兄弟,到底多大年纪?那个年纪最幼小的,看着顶多不过八九岁哩!他家爷娘居然也舍得让这么小的孩童出门吃这样的苦楚?!”
“是啊,我一直以为汉人都吃不得行走沙漠的苦,想不到也有狠心的!就算是两个年纪大些的,肯定也不过十五岁!当年我十五的时候,哪敢独自跟着陌生的商队走商?足足随在阿爷与兄长后头一起走了十年商,才敢跟着别人哩!”
“没错,这年头,当爷娘的居然也这么心宽了。便是认识商队管事又如何?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路上遇上什么事都说不准。说不得三兄弟都折在外头了,到时候恐怕连哭都来不及。”
“别胡说八道!”商队管事雇佣的伙计道,“汉人看着显小,那小家伙据说已经快十一岁了。这三个汉人少年郎来头不小,是康家的五郎君做的担保。听说他们并不是为了走商而来,只不过是跟着来见识一番。”
听了此话,便有人恍然大悟道:“那也难怪,他们只带了三头骆驼。我原本还想着,到底是什么金贵的货物呢。说来,他们只带了这么些货品,恐怕顶多也不过只得几分利而已。走一趟大漠不容易,为了增长见识便冒着性命危险离家远行,那也太不值得了!”
“我也想起来了!那兄弟几个像是对商道特别感兴趣:长安到西域之间的所见所闻,他们听得津津有味。如何在大漠中辨别方向、寻找绿洲与水源之类的事,他们也打听了很不少。”又有人接着道,“想来他们如今便能吃得这样的苦,将来千里迢迢地走商也无须担忧惧怕了!”
一行人呵呵地笑了起来,又不免感慨:“若是我那兔崽子也能像这三兄弟那样懂事,我恐怕做梦都能笑出来!”“不错不错,虽然人人都说咱们粟特人擅长商贾之事,但一家子里总会出几个例外!我时常担心,若是我双腿一蹬去了,我那小儿子可靠什么活啊!走商走不得,经营店铺也不会……”
热热闹闹的说话声传进三位乌发黑眸的少年郎耳中,看起来年纪最大,生得十分魁梧的少年郎瓮声瓮气道:“他们怎么在背后说人?咱们都跟着走了好几天了,有什么话不能当面问?”他性情直率,又是一根筋,自然觉得这些胡商似乎有几分失之真诚。
“他们也不曾说什么,不过是猜测一二而已,听着倒也有趣。”另一位年纪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年郎笑道,嘴角轻轻一勾便端的是玉树临风,“而且,咱们问起商道之事,他们也不曾藏私,性情都不错。”
“阿兄,他们可知,最近这条商道上很有些不安稳?若是不知,我便能理解他们言行举止之间为何如此轻松;若是知道——大概就不得不赞一声不愧是粟特行商了,为了逐利,确实什么都不管不顾。”年纪最小的少年郎道,黑白分明的眼眸璀璨之极。
“以前就常听人说,粟特人胆子大得很!还有什么他们不敢做的事?”
“呵呵,有些马贼只会抢商队的货物,并不轻易伤人。与其杀人夺物,让行商们心生畏惧不敢接近,倒不如时不时这里抢上几回、那里抢上几回。守株待兔满载而归,岂不是更便宜许多?”
“这些马贼确实精明得很,居然也懂得不可‘竭泽而渔’的道理。不过,无论伤不伤人,都是不劳而获,只不过劫掠造成的伤害有轻有重。有人或许并不在意一次行商的结果,但有人或许便会因此而倾家荡产——这与直接伤人也并无什么太大的分别。”
三个少年郎低声谈论着,若是有人在旁边细听,恐怕定会心生讶异:寻常人提起马贼,除了厌恶之外更有畏惧。然而这三人年纪幼小,谈论起马贼来却毫无顾忌,仿佛那些穷凶极恶、横行霸道的匪类丝毫不值得一提。
而他们,便是年纪长了些许的谢琰、李遐玉与孙夏了。在贞观十五年那个漫长而又痛苦的冬季里相遇的时候,他们皆年纪尚幼:谢琰十一岁,李遐玉八岁,孙夏十二岁。如今已是贞观十八年春,谢琰已经十三岁,李遐玉十岁,孙夏刚满十五岁。而若是论起虚岁,他们更是年长一两岁,已经很是能够独当一面了。
这一回与这些粟特行商同行,他们当然并不仅仅是为了见世面。经过两年多的严苛磨砺之后,他们的武艺与兵法学习都已经初见成效。作为凭借军功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往上升的典型人物,李和自然很清楚,纸上谈兵绝非好事。于是,经过他与柴氏商量之后,孩子们便得到了证明自己实力的机会:剿灭在灵州、夏州附近的商道上肆虐的马贼。
除了薛延陀人之外,李遐玉最厌恶的便是马贼。当初在怀远县城外屠戮,致使外祖孙氏一家遇难的马贼始终不曾在灵州附近出现过。她心中一直都有些憾恨,这些年也并没有放弃继续追查这群马贼的行踪。这回奉祖父祖母之命剿灭马贼,她十分欣喜。或许,这伙马贼仍在灵州夏州附近游荡呢?若是他们还在,便迟早能与这些丧心病狂的畜生遇上,也好报仇雪恨。
“阿玉。”谢琰道,“可别光顾着想马贼的事,忘了咱们须得绘制漠南的舆图。”出门在外,为了掩饰李遐玉的小女娘身份,他与孙夏都唤她的名字。刚开始他尚有些不习惯,但久而久之却觉得“阿玉”比“元娘”似乎更顺耳一些。
“阿兄放心。”李遐玉回道,“今夜咱们便去寻商队管事,请他帮着校准这些天绘制的舆图。”因她年纪幼小,去询问行商们漠南的地形地貌以及商道特征时,他们几乎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漠南以及大漠的舆图,自然比剿灭一群普通的马贼更有价值——这也是谢琰与她所想出来的,更为关键的任务。
漠南与大漠的舆图只不过是先行准备,毕竟此时这片区域已经算是与突厥降部一起归了大唐。他日若能补全漠北的舆图,将薛延陀人及其他铁勒部族的生活习性与迁徙路线彻底弄清楚,便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开始了。
孙夏只知道他们俩在画舆图,究竟画的什么,每日又忙忙碌碌地去问些什么,他完全不清楚。不过,他一向很想得开,对谢琰与李遐玉都言听计从,帮得上忙的时候便不遗余力,帮不上忙的时候便很是安静。“我也陪着你们一起去?”
“大兄在旁边听一听也好。”李遐玉道。
谢琰颔首:“阿夏,你可不能像上回那样,在旁边呼呼大睡。这样毕竟有些失礼。”
孙夏搔了搔脑袋,憨厚地笑了起来:“上回你们说什么,我都听不懂。那管事说话又慢,简直就像听和尚念经似的,所以我才撑不住。这回你们说什么劳什子的图,我还可以看一看,肯定不会睡着。”
“阿夏也很该认一认舆图才是。”谢琰道。李和与他都已经教过很多次,但孙夏却死活都不开窍。每当说起舆图对于行军打战如何重要,他便回答“都听阿琰与元娘的”,口气还甚是骄傲,让闻者皆无言以对。
“就算我认得它们,它们也不认得我啊!”孙夏道,“我早便说了,你和阿玉叫我往东,我绝不会往西——东南西北我还是能分得清楚的,你们尽管放心就是了。”说着,他还拍了拍健硕无比的胸膛。
李遐玉抿唇微笑:“阿兄,大兄既然对舆图并无兴趣,又何必要逼他呢?”孙夏最感兴趣的,便是挥舞着双斧左劈右砍。双斧因过于笨重的缘故,招式并不多,而且丝毫不花哨,正好也十分符合孙夏的性子。
孙夏连连点头:“就是,就是。阿玉、阿琰,你们累不累?累了就坐上骆驼,反正咱们就带了些碎茶,也不沉。”他虽然性格粗疏,却并未忘记自己是年纪最大的,很是尽心地担当起了作为一位兄长的职责。
“虽说我们确实不累,不过,阿玉或许应该坐上去。”谢琰道。
李遐玉立即理解了他的言下之意——眼下她只是一个寻寻常常的小少年郎,自然经不得一连数日在沙漠中行走。先前她的表现已经给了旁人“身子骨不错”的印象,或许偶尔示弱一番,也更符合如今的身份。想到此,她便不再推辞,骑上了骆驼。
商队其他人见状,都十分理解地冲着“兄弟三人”笑了笑。
此时,金乌已经坠至沙漠边缘,红霞漫天。商队的管事使伙计向前后传话:“时候已经不早了,咱们找个最近的绿洲歇息!今天走得很顺利,离绿洲也近了不少,天擦黑的时候应该就能到!”
已经劳累了一整日,便是再如何习惯沙漠旅途的人其实也早就疲惫得很了。此时听得这个好消息,众人心中都松快许多,纷纷加快脚步,希望尽早到达绿洲——也好尽情喝酒吃肉谈笑,再好生歇息一晚。
☆、第二十五章商队遇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