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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扭头往楼上走去,从昨夜到今天早晨发生了太多事,她得回去睡个回笼觉才能把这些事情想清楚。
宿醉的人反而睡不久,林夏睁开眼睛的时候,窗外才蒙蒙亮。胡同里哐啷哐啷,大概是收垃圾的卡车经过。
见鬼!那瓶杜洛儿香妃还在花园里!昨晚是跟白起赌气才把酒扔出去的。万一要是被热心的环卫工当成垃圾收了,那岂不是平白无故损失了两千块!两千块!够买两个a货包包了!
林夏踹开玩具熊,一个鹞子翻身跳下床,拖鞋都顾不上了,赤着双脚跑下楼,大喊着冲进门厅里,“收垃圾的!别动我的包包!”
她呼地推开那两扇雕着玫瑰枝蔓的老木门,清晨的阳光刺进双眼,视线有些模糊不清,感觉有个男人影影绰绰地坐在台阶下。
林夏揉了揉眼睛,看清了那晨光中的背影。
男人背对着林夏,面朝着阳光中盛开的花圃,双臂张开支在身后的台阶上,半坐半躺,仿佛那不是冰冷的石阶,却是一张摆在爱琴海白沙滩上的躺椅,令人惬意。
“没找到包包,酒倒是有一瓶,不过已经喝光了……”他回过头,对林夏微笑着晃了晃空荡荡的酒瓶。
英俊的脸上略有些宿醉后的疲倦,可那双眼睛是错不了的,走遍万水千山,仍旧清澈如许。
京城四大公子之首,沈醉!
林夏双手紧紧地托住下巴,生怕它一时失控掉下来!
太你妹的惊喜了吧!这不叫心想事成还能是什么呢?昨夜还对这个男人念念不忘,今儿一早就打包送到门口了!老天爷是有多眷顾我林夏啊,不仅给了本小姐惊人的美丽,桃花运也终于来了么?
“你……”林夏连说话都开始跑调了。
“我叫沈醉,昨晚我们我们见过。”沈醉的目光定格在林夏脸上,“林夏小姐对吧,昨晚你穿着一件金色的prada,五寸高的christianlouboutin红底鞋,我想请你跳舞,可是太多人了,我怎么也挤不到你身边。”
轻柔的话语,含义莫名,可怎么听怎么像是情话,仿佛这一路行来找你的辛苦,那千山万水的蹉跎,都融在其中。
“啊!”林夏活见鬼似的惊叫一声,撇下沈醉冲回了自己的房间,钻进洗手间,狠狠地摔上了门。
奶奶的!什么时候来不可以?为什么赶在姐姐我刚起床的时候!林夏懊恼地看着镜中的自己,没化妆没洗脸没梳头,还穿着那件老爹亲手设计的林家武馆练功t恤,明显是早起上厕所的节奏。
林夏啊林夏,上天给你送来了白马王子,啊不,宝马王子,你也得珍惜啊!这蓬头垢面的,把王子吓得从马上掉下来怎么办?
好在林夏的手够快。
林家六十四路金丝缠刀手里有一招“水中取月”,是老爹林建南的成名绝技,讲究的是极快、极准、极稳,一击于水面之上,水波未平之时月影已经到了手心里。老爹靠着这手绝活没少在麻将桌上偷摸换牌,后来也把这招安身立命的绝技传给了林夏,指望着林姑娘日后走投无路在赌桌上也能混口饭吃。但林夏另辟蹊径,把这门已入禅境的武功手法用在了化妆上,当真是让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今天重现了光彩。无论是走路还是坐车,就算是坐在拖拉机上,只要给林夏七分钟时间,肯定也能画出一个完美的彩妆!
林大小姐今天破了自己的记录,五分三十秒上完妆梳好头,急匆匆冲回门口,却发现沈醉已经不见,门口只留下一只空荡荡的酒瓶。
“别再演望夫石啦,他已经进去了。”阿离蹲在门边吃煎饼果子,冲着林夏坏笑。
阿离是白起唯一的助手,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林夏总怀疑白起在用童工。阿离手臂上满是刺青,嘴上还打着唇环,像个不良摇滚少年,其实私底下倒是很乖巧的,和林夏的关系也不错。
“我还以为自己梦游呢!他去哪了?”林夏问。
阿离打了个哈欠,指指走廊尽头那扇紧闭的门。烟雨胡同十八号诊所的第一诊室,白起大夫的办公室。
林夏有点懵。沈公子难道是来找白起的?他们是朋友?不对,白起没朋友。那就是病人咯,来找白起的病人可能是人类也可能是妖物,但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已经走投无路了。可手眼通天的沈公子也会走投无路?走投无路的人会像昨夜那样狂歌痛饮好像全无心事?
“哎!想什么呢?”阿离用煎饼晃晃林夏的眼神。
林夏回过神来,“他之前有预约么?”
“没有。管他预约不预约呢,这个不错哦,把握住!我相信你的,小夏姐!”阿离一笑就会有酒窝,像个坏坏的小孩子,“当什么明星啊,不如找这么个男人嫁了。”
“找打!”林夏嘴上说着,可身体却不自主的向第一诊室移动,“我瞅瞅去。”
此时此刻,沈醉正四下打量着这间诊室以及它的主人。
与其说是诊室,不如说是一座古董书房,书架、书桌、扶手椅,全都像是西洋古董店里淘来的老物件。而坐在桌子对面那个叫白起的男人,穿着考究挺拔的三件套西装,脸色苍白,目光就像是冰镇过的解剖刀。
“十八世纪的威尼斯手工家具,天竺纹、流转刀、拜占庭式立柱……真美啊,也只有那个时代的工匠还把家具看作艺术品,相比起来今天的家具只是拼凑起来的几何面而已。”沈醉啧啧赞叹,“白大夫,你这间诊室,说是公爵府也不为过啊。”
“这里是诊所,不是美术馆。如果是来鉴赏古董家具的话,您走错门了,沈先生。”白起冷冷地说,“而且,类似的家具,我想你府上也绝不会少,回家鉴赏不是更好么?”
“哦,我是在想,坐在这间诊室里的神秘大夫,跟刚才那位漂亮的小姐是什么关系呢?朋友?恋人?或者……宿命中无法拆分的朋友?”沈醉挑了挑眉。
“房东。”白起淡淡地说。
“太好了。”沈醉微笑,“既然林小姐不是您的女友,我就有机会试着追求咯?”
“这是你和她的自由,不用问我,但是你还有这个精力么?”
“看来传闻没有错。这么短时间里能看穿我的底细,不愧是那位追逐着蓬莱的大人。”沈醉轻轻吐出一口气,像是心事落定,又像是个捉迷藏被抓到的孩子。
他缓缓解开衬衫纽扣,扒开衣领,露出结实的胸膛。阳光透过拼花玻璃窗照进诊室,如同一柄血红的利刃射穿了沈醉的胸口。
他胸前的皮肤几近透明,隐约可见一颗被血脉包裹的心脏正在肋骨之间缓缓地跳动,阳光竟然能够照穿与心脏相连的血脉,其中涌动着暗青色的鲜血。
妖物的血液和人类有着很大的不同,往往呈蓝色、暗青甚至黑色,因此他们往往苍白如雪。那些以魅惑人类为乐的女妖在呈现出真实本相的时候,就像一幅美人图挂在你面前,几秒钟内经历了数百年的时光,诸般美好的颜色褪去,只剩漆黑的墨线,惨白地笑着。
沈醉是个妖物,林夏看得没错。但以她那天生的妖瞳,却没法像白起这样看出沈醉处在“化虚”的边缘。
“化虚”是妖物精气耗尽前的预兆,它们的皮肤和骨骼都会渐渐地透明起来,仿佛柔软的冰晶,当“化虚”的情形蔓延到全身的时候,妖物就会彻底消失。这种不被天道允许的生物是不堕轮回的,这意味着对它们而言,没有“来世”这种东西。
“我恐怕你没得救了。”白起点燃一支修长的纸烟,缓缓吐出一口薄雾,“你的灵体并没有任何问题,可精气却即将耗尽。说白了,作为妖物你并没有病,你是老死的。医生的工作是治病,老死不是一种病。”
“作为妖物我觉得自己还蛮年轻的……”沈醉倒不吃惊,而是挠挠头,好像有点苦恼。
“如果一直潜藏气息不动欲念,吸聚天地间的灵气化为自身精气,你的寿限至少还能长上几百年。但纵情酒色的人衰老得总会快一些,妖物也一样。你把每一天都当做末日来过,岂止是寿命会短,没准还会有天劫找上门来。”
“我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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