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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的大操场。
小操场的正前方也是一堵报刊墙,两侧留有过道,远远的在树丛中还能看到两栋教学楼,左边那栋就是她未来三年学习的地方——明志楼,初中部的教学楼,是一栋6层的“l”型建筑,右边是哥哥他们现在学习的地方——致远楼,或许也会是她将来会学习的地方,高中部的教学楼,是“门”字型的,两栋楼之间是个宽阔的树林,里面高大的是千年古樟,夹杂着几颗龙眼树,低矮的是修剪得整齐的绿化植物、花草,还有设计独特的亭子回廊,
再往下就是教师的办公楼和行政楼,楼后面是几个篮球场,篮球场的左边是食堂,正前面是学生宿舍楼,右边又是一个大长坡,坡两边照样是绿化带加高大的香樟树,坡的左面是三层的艺体楼,右面是六层的实验楼,坡的最下面就是学校的后门,整个学校占地百多亩,可以算的上绿树成荫,鸟语花香,到水果成熟时,果香阵阵。
找到自己的考室,按照课桌上贴的名字和考号坐下,她的位置刚好在窗边第二桌,侧身打量了下周围可能会成为同班同学的人,发现好像都是些小孩子,稚气未脱,带着少男少女的纯真。不过没一会儿,一个抱着试卷的老师走来了进来,交代了一下考试完后在九月一号再按通知书上写的带着学费等来报道,就让大家把与考试无关的东西放到讲台上,说了几句类似不要作弊什么的,看时间到了就把试卷发了下来。
向小萱拿着发到手里的试卷,整整好几大张,密密麻麻的都是试题,提笔写下自己的姓名和考号,放下笔,从头到尾的仔细看了一遍卷子,真心的黑线啊,怪不得那天向辉的笑容那么的古怪,这张试卷题量大不说了,内容还基本包括了语文数学这种小学学过的,还有物理化学生物常识等没有学过的,甚至还包括一些奥赛的,脑筋急转弯的,陷阱的,花样百出。
向小萱拿起笔,按照自己的习惯从头做起,她做题的速度很快,是好几次四六级考试和工作后考注会练出来的,只见她几乎没怎么思考,刷刷的就把答案往上面填,很快就翻过一页。上面监考的老师也发现了她的速度不一般,刚才他一走进教室就注意到这个小姑娘了,长的水灵灵的,扎着个小啾啾,最重要的是她与众不同的反应,教室里大部分的人都在看书,少部分在和认识的人聊天,只有她一人在四处打量,他以为她有什么小心思还打算考试时多加注意呢,卷子发下去后,又只有她一人没急着写,而是仔细的看了遍试卷,看她那表情,好像是意料之中又好像是意料之外的那种感觉,然后就是刷刷的往上写什么,他走进仔细一看,发现她填写的答案基本都是正确的,心里暗自一喜,他也是带这届重点班的,如果这小姑娘能分到自己班就好了。
向小萱也发觉老师站在自己面前了,不过她也没在意,她早就过了在老师面前紧张的年龄了,抬头看了他一眼,埋首照旧按自己的速度答着题。那老师看到小萱看了他一眼,就埋头做着试卷了,心里更欢喜了,他就喜欢沉稳的学生,看了下桌角的名字,向小萱,默念一遍,记在心里,一定要把这个学生争取到自己班上,下定决心,也不干站着了,在教室里晃悠一圈后坐到讲台后面。
这次的分班考试的座位是按小考的成绩安排的,前面60名分别安排在初二.一班和初一.一班,看来向小萱小考的成绩也不错。虽说小考成绩前60名基本都是99,100的差别不大,看不出什么,他这么巡视一周下来,也发现了几个好苗子,但目前看来她还是最好的。
向小萱专心做着自己的试卷,才不管上面的老师心里转了几个回路,写完,从头到尾的仔细检查了一遍,没发现什么问题,看看时间,规定三个小时的考试时间还有将近一个小时,再从尾到头的检查一下,还真发现了个不容易发现的小问题,忙提笔改正过来,举手请示讲台上的老师可否交卷。老师已经看了她很久,知道她检查了两遍,点头同意交卷,向小萱收拾好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她就带了两支笔,一个橡皮擦,把它们往自己做的笔袋里一装就完事,把试卷往讲台上一放,出了教室。她准备去行政楼那里等向妈和向阳他们,按照她的估算,高中要测试的东西会更多,这么两个小时肯定还没完。
悠闲地迈着步子走在树林中的小道上,看着香樟古朴笔挺的身姿,空气中似乎也弥漫着一股书本的味道,她莫名的想起了上辈子读的那个学校。向小萱上辈子一分之差没考上市一中,碍于面子和考虑到家里经济条件不宽松,没钱让自己交赞助费,就去了市二中。相比市一中的绿树成林鸟语花香,市二中就没法看了,不但教学质量比不上,校园环境也没法比,整个学校就只有一栋教学楼,一栋办公楼,和一栋宿舍楼,连操场都是和隔壁的一所职高共用的,真不知道自己那六年是怎么过来的。
☆、第三十三章往事如风
向小萱坐在行政楼后面树林的椅子上,这个树林里为了方便学生看书,建了好些长椅。太阳光穿过树叶照在地上,星星点点的,树林里凉风习习,完全没有外面那种热度,向小萱舒服的眯着眼睛。想到二中就不由得想起自己那段失败的爱情,不得不想到秦磊,貌似自己都好久没有想起过他了,秦磊是自己初中高中的同班同学,初中时同桌,高中同班,高大帅气,体育非常出色,足球踢得好,一直都是他们学校校队的。
她对他是典型的日久生情,初中朝夕相对,刚开始没什么,觉得他优秀,只有点淡淡的欣赏,淡淡的好感。高中时情窦初开,加上家里巨变,在一帮唯恐天下不乱的室友起哄下,越发觉得他对自己来说是不同的,就越发认为自己喜欢他。不过从初中起一直都有他和校花陈晨好上的传闻,虽不见事实,但比起天鹅一样的陈晨,她就像一只丑小鸭,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于是决定把这段朦胧的感情埋在心底,默默关心守候,后来高三了,更加觉得学习的重要,暂时把这段无缘的感情放下了。
结果高考前陈晨出国了,秦磊成绩一落千丈,他们两个阴差阳错的又同时考到了a市两个相邻的大学。后来也是在一次老乡会上,几个老同学的起哄,把他们两个凑成一堆,不知道什么原因,秦磊就顺势和自己交往了,然后就是自己长达七年的辛酸史。
他们交往中,秦磊从来都是不咸不淡的,从来都是她迁就他。那时自己家里父亲因病下岗在家,时常需要吃药,哥哥外出打工,家里靠母亲的工资过活。那时还没有助学贷款,自己的学费都是凑了好几家才凑够的,更不要说生活费了,她只多带了几十块的生活费,在报道的那周末自己就出去找兼职了,幸好学校的老师知道了自己的情况,介绍了份家教给她,不然她就要饿肚子。
在家教之外,她还找了发传单、在商场做促销等兼职,把自己空闲的时间安排的满满的,好存上自己的生活费和下一年的学费。在这种情况下,她还坚持每天早上给他买早餐,每个月给他买一份小礼物,还不要说他生日,重大节日什么的。而他还不满意,认为自己没时间陪他,送点礼物是应该的。到了大四,她也出去实习了,自己手上也有了点余钱,给向爸向妈买了点东西回去过年,谁知道这下引起了他的强烈不满,认为她交往了近四年了都没有给他父母买过什么东西,还把自己给父母买的东西都扔了。
那个时候她真的是想过分手的,他连提都没有提过想带自己回家,那她为什么又要给他父母买东西?再说,她父母养了她这么多年,买点东西回家怎么了,又不是花他的钱,她当时捡起东西就走了,在过年那段时间也没有联系过他。她想得好好的:就算她爱着他,也接受不了他这种想法,再开学就是大学的最后一学期,她还要继续实习,两人就不要再联系了,慢慢的,她就会把他忘了,等毕业后自己就回老家来,找个工作,陪着老爸老妈,再深的感情也有变淡的那么一天,以后再找一个男人,这一辈子就这样了。
没想到回校的第一天他就照过来了,一个劲的道歉,当时说了什么她已经忘了,结果就是她选择了原谅,到毕业时,她留在a市,他上研究生。她毕业那个暑假,他把她带回家,他家挨着当时市里最大的商场,是个三室的房子,她都不知道为什么他父母第一面就不喜欢她,给她冷脸,她还不顾第一次上门的矜持,主动下厨做了一桌的饭菜。
后来,每次去他们家,就像她是保姆一样,饭菜都是她做,碗也是她洗,他们三人翘着二郎腿在客厅看电视。当时她不懂,后来有一次不小心听到他们在客厅谈话,才知道他们嫌弃她家里穷,嫌弃她土。也不知道她是被他灌了多少*药,还是她真的被猪油蒙了心,她居然还坚持了三年,一次次的讨好,一次次的冷遇,冷嘲热讽,他们只差没当面让她不要再纠缠他了。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自己还真的是下贱,自甘堕落,别人都这么羞辱自己了,她还当没发现,还一如既往的一往直前,到后来得到什么,一句从来都没喜欢过就把自己打发了。
到最后自己能爽快的说出放弃,一方面是碍于现实不可能得到了才说出的自抬身价之言,她也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另外也隐约的发觉了她对他的爱好像没有自己认为的那么深.在听到他说分手后就觉得委屈,但更多的却有种“另一只鞋子终于落下了”的感觉。在她和他交往以来,就一直担心要是陈晨回来,秦磊会怎么做,听到秦磊说分手,她终于知道七年的陪伴,做牛做马,终究抵不过心里那颗朱砂痣。
现在仔细想来,她对秦磊或许最开始是有点倾慕,就像是对一个很优秀的人的那种喜欢,并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也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深。而她以为的“爱”,大部分都是被别人怂恿的错觉,日复一日,别人都说你是喜欢他的,三人成虎,自己都分不清楚了。而所谓坚持到最后都是不甘心罢了,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什么都没得到回报,自己都在和自己较着劲,就要看看他们是不是铁石心肠,怎么捂都捂不热的?
向小萱眨了下眼睛,把眼里的泪水泛回眼眶,真心觉得自己当时好蠢,值不得,就一定要吊死在秦磊这棵歪脖子树上,三条腿的鸭子不好找,两条腿儿的男人还能找不到一个不嫌弃自家穷的?而且她也长得不丑啊,大家都说自己中等偏上,163公分高,50公斤重,虽说有点偏胖,但也能用珠圆玉润来形容吧?
向小萱实在不明白自己上辈子的眼光,现在想来,那秦磊也不过一米八不到,长得还没有自家哥哥帅,也没有其他的什么优点,也就运动强点,显得有点阳光,个性也实在是不算好,自家哥哥篮球一级棒,高中的时候也一直是风云人物,秦磊什么都比不上自家哥哥,她当时究竟看上他什么了?
如果这辈子他不出现就算了,再遇到她一定要把上辈子的不甘心全都找回来,不要给她说什么这辈子的他是无辜的这种话,她才不管那么多,有句话叫做“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难道重生一次,她不但眼光变了,心性也变了?向小萱摸摸下巴,表示这种变化自己喜欢,上辈子自己就是太面了,欺负到头了都不知道反抗!
“小萱,你在那阴沉沉的想什么,难道想把那天我让你们扛南瓜的仇报回来?”向阳老远就看到她一个人坐那里,不知道在想什么,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奸笑的。
“你不说我都还忘记这件事了,你知不知道上次那堆东西有好重,啊?”向小萱一伸手揪住向阳耳朵,“我们三个累死累活的扛回来才发现里面有个大南瓜,当时想死的心都有了,那么个南瓜在菜市场十块钱就可以买一大堆好不,我们还扛了那么远!”什么不甘,什么报复,对比向阳的恶劣,向小萱现在统统不知道那都是些什么,对她来说,揪向阳耳朵才是最重要的事!
“快放开,好痛!”向阳想来开她的手,奈何他又不敢用力,只好一个劲叫疼。
“哼哼,知道痛就好,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向小萱放开手,让向阳得以解放,其实她是看到向妈从行政楼里出来了,不敢在老妈面前造次,这才放过向阳的,而且她也没用多大力,就是和向阳闹着玩罢了,看老妈走过来,赶紧转移话题,“你考的怎样,不会又打回原状,让你回清江镇吧?”
“还用说,我是谁啊,刚才沈校长找了份试卷给我做,感觉还可以,沈校长也说还行,就让小婶去财务那里交钱了,让我这学期先进三班,等期末成绩出来再考虑要不要安排进重点班。”文理分科后,重点班就文理各一个,分班依据是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的成绩,平均成绩前50名进重点班。虽说残酷又现实,但很是激励了一些人,重点班的为了不被挤出去,普通班的为了挤进来。
“那就好,你不在,我多寂寞啊。”向小萱有点感叹,自家哥哥什么都让着自己,只有向阳哥还能吵几句,没有了向阳哥在,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向阳无语,有这种就想着欺负哥哥的妹妹么,她怎么不去欺负向辉,难道真是亲生的就不一样?他怎么不想想最先是谁欺负谁,都是他小时候一直欺负向小萱,她后来才学会反击的,而向辉虽说小时候不善言辞,但一直都是保护妹妹的好哥哥,而且,不管她怎么“欺负”他,向辉都是默默承受的好不?
“你们在说什么,先回家吧,”向妈在不远处对两人招手,又看了下时间,“啊,都快一点了,大家都饿了吧,估计小辉自家都等得不耐烦了,我们先回去。”
☆、第三十四章老爸回来了
“小萱,你们有没说什么时候报道?”向妈终于想起要关心一下女儿了,“小辉和小阳他们是九月一号报道,四号才正式上课。”她这个上午忙晕了,先是小阳考试,自己在旁边陪着沈斌聊了会儿天,又是去财务那里交三个孩子的学杂费,行政楼上上下下的跑了好几趟。
“我们也是的。”今年五一才开始实行周末双休,这次开学就刚好遇上了,正式开始上课的日子就推到了四号。
“哦,那就好,我今天把你们的学杂费都交了,到时候小阳就和小辉小萱他们一起去报道,我就不送你来了,”向妈看着在一旁默默走路的向阳,“那天我要上班,你们估计就是报个道,清点下作业,发书,打扫卫生,完了你们一起回来。”
向阳点头表示知道,他都这么大人,还连报道还要人送的话,也太让人耻笑了,虽说是新的学校新的班级,那不是还有向辉么,以向辉的人气和自己的本事,稍微带一下他,不就如鱼得水了。
回到家,向辉说上午接到陈叔叔的电话,说向爸坐早上的车回来,带了很多货,他自己一个人拿不了,让大家算着时间去接他。向妈看看表,才一点多,等他们吃晚饭刚好,向辉在家早把饭做好了,他不会做菜,只能把菜洗干净等向妈他们回来炒,向妈去厨房洗干净手,准备炒菜。
向辉一脸奸笑的看着向小萱,“呵呵,小萱,你今天考的怎么样啊,不会不及格吧?”
向小萱斜了他一眼,“小人得志,我总会考的比你好,就这种难度的题,当年你才考了60分,差点没及格,丢人不,还好意思等着看我的笑话!”小萱说的是向辉初中的时候,他第一次接触这种试题,加上有点粗心大意,就考了个有史以来的最低分——刚及格,让大家印象深刻。
虽说向辉的口才在这个暑假得到了充分的锻炼,但比起和各式人物都交战过的向小萱,那是差的远了,她一句话就让他哑口无言。向阳在旁边看热闹,这段时间让她充分认识到小萱的成长,特别是口才,以前她总是说不过他,要找外援的,现在她一个人就可以说过他们几人!听小婶说她这个暑假天天在外摆地摊,难到地摊这么锻炼人?一个向辉锻炼出来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不善言辞,一个小萱就更不得了啦,几乎可以舌战群雄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那是不是等下次小叔家出摊时自己也去锻炼一下?
大家吃过午饭,给向爸留了饭菜,向辉就带着向阳出门准备去车站接人。介于一个出租车的容量和估摸着向爸带的货,作为家里唯二两个勉强可以当做壮劳力使的男生,扛货这事,他们义不容辞!
向爸除了带回来大批的货物外,还带回来了一小筐的石榴,向小萱看着那些足足有斗碗那么大一个的石榴,觉得惊奇,“爸,这石榴哪来的啊,怎么长这么大一个,这一个怕有一斤多了吧?”
“那是你陈叔叔的朋友从四川会理1带回来的,带了一大筐,让我带点回来,我就捡了几个。”的确是几个,这一框子里面只有八个,每个都很大,向小萱随意的拿起一个,发现皮是青绿色的,只有少部分地方是淡红色的,“这石榴怎么是青的啊,不会是还没有成熟就摘了吧?”向阳和向辉也过来凑热闹,这个时节卖的石榴都是红彤彤的,还没见过青皮的呢。
她拿了把水果刀,把石榴顶上的花蒂切掉,再沿着石榴皮上凹进去的那个地方小心的划开,她不敢太用力,怕伤到里面的石榴籽,划开后在底部稍加用力切了个十字,放下刀子,双手握住划开的两边,轻轻一下就掰成了两半,里面的石榴籽倒都是红灿灿的,籽粒在薄薄的青皮包裹下显得晶莹剔透。她把其中一半递给了向阳,另一半递给了向爸,又拿起一个,照刚才的方法分开,给了向妈一半,再把自己那一份一分为二,给了向辉一份,掰了一颗石榴籽放嘴里,又甜又香,有点像吃果味蜂蜜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