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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这状元岂是人人能得的?”三夫人拍了拍沈芳菲,“小孩子家家,别乱出主意。大嫂,你不会以为霞儿如此了,就真的嫁不出去了吧,再不济,我将她嫁回娘家!”
得了吧,能培养出你这样小家子气的家庭,能会是什么好家庭,娶个被俘过的女子做媳妇,只怕会把她逼死。
沈夫人看沈芳霞实在可怜,“这个王侑是个孤儿,无父无母的,霞儿嫁过去就能当家了,咱都给霞儿一点嫁妆,她抓住了家中的命脉,难道还怕这个王侑对霞儿不好?再说了,谁知道王侑的前程如何?我家老爷可很看好他呢。”沈夫人耐着性子说。
三夫人正欲辩驳,却见自己女儿扯了扯自己的袖子,一双眼泪汪汪的看着自己,她的舌头被咬破了,不能发声,沈芳菲急忙拿了一张纸一支笔到她面前。
“我嫁。”沈芳霞如此写道,她生性好强,一手小篆是念得出神入化,即使在病中写出来也是好看得很。
“你!”三夫人被沈芳霞气了个倒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看着她。沈芳霞不说话,只是将纸递给了沈芳菲,示意她递给沈夫人。
沈夫人接过这一张纸,有些迟疑的看着三夫人,三夫人看了看在榻上的苍白的女儿,一颗心变得于心不忍起来,她捂住脸说:“罢了罢了,就由她把。”其实她自己心里也知道,这女儿可真是不好嫁了。
沈夫人将纸递给了沈大人,沈大人又将其转交给了王侑,王侑看着那么薄薄的一张纸上写着我嫁二字,手心有些颤抖,对沈大人一鞠躬道:“我必不辜负伯父的期望。”
沈大人捏了捏胡子说:“只要你对我侄女儿好就好。”
☆、第72章沈于锋大婚
沈芳霞修养了几天,终于将那孱弱去了几分,沈芳菲一直照顾着这位姐姐,陪她说话逗趣儿,两人的情谊又进了一步。
待沈芳霞舌头好了,能说话了,她问沈芳菲说:“方知新如何?”
沈芳菲愣了愣,不料沈芳霞还能惦记着方知新,沈芳霞自遇见那事之后,仿佛从修罗门走了一遭,性子温顺了很多,她见沈芳菲错愕的神色,便淡色解释说:“好歹是一场表姐妹,她虽然害我,但是我还是想知道她今在何处。”
“我父亲不知道从方家哪个旁支找了一个少年,继承了方家的财产,如今咱没有表妹,只有表弟了,方知新在给梅秀才当妾呢,日子过得好不好,都是她自己争的。”沈芳菲并没有将给方知新灌哑药的事告诉沈芳霞,估计家中再也不会让她与方知新见面了。
沈芳霞听见方知新当了梅秀才的妾,愣了一会儿,沈家并没有将她处理掉,已经是格外人仁慈了,“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我当时不对她尽情嘲讽的话,她也许不会那么恨我,是我种下了因,所以才得了这个果。”
沈芳菲见沈芳霞说的话有些厌事的意思,连忙捏着一些好听的说,“王侑今个儿又送有趣玩意来了,你要不要看看?”
沈芳霞听见王侑的名字略微的红了脸,“我可不想耽误他考试。”
沈芳菲见沈芳霞一副娇羞的模样便知沈芳霞是心甘情愿嫁给王侑的,不由得赞许的点点头,只有不认为自己的低嫁了,这日子才能过得好,“王侑为姐姐捎了这么多稀奇玩儿,姐姐难道你不回礼?”她机灵的说。
沈芳霞想了想,还依稀记得王侑拦在自己面前时,一身的衣服都洗得发白,自己为他缝一件袍子为好。
不久,王侑接到了沈芳霞的回礼,一件藏青色的袍子,还有一些小物件,袍子的布料是棉做的,吸汗且低调,正适合王侑目前的秀才身份,王侑看了看案头娟秀的我嫁二字,又想起沈芳霞那通身的富贵气派,暗暗发誓要让沈芳霞永远保持这个样子才好。
日子过得挺快,再过几个月,南海郡主荣兰就要进门了,喜得沈太太整天见人就笑,不过她心里还是有一丝丝愁的,小儿子年纪还小,能不着急,但是这小女儿可是到了年纪,之前忙着办沈芳霞的事儿,把沈芳菲相看的事停了下来,接下来,等大媳妇进了门,沈夫人决定将家务分给荣兰一大半,而自己,可是要认真挑选沈芳菲的夫君了。
沈于锋与荣兰成亲的日子很热闹,穿着大红色衣裳的少年、少女红着脸一拜天地二拜高堂,惹得旁人一阵哄笑。
太子去世,沈家行事低调了很多,谁知道沈家大儿结婚这件事会不会扎了皇帝的眼睛想起了自己早逝的儿子呢?这死去的人永远比活着的人强,皇帝现在看哪个儿子都不顺眼,总觉得那去世的太子,才是十全十美的。
虽然沈家刻意低调,但是沈家与南海郡王府接亲绝不是小事,还是有许多人上门来恭贺,众人喝到一半,看见小厮一脸急忙的走过来,在沈大人的耳边悄悄的说了几句,沈大人的面色有些惊异,有眼色的人便想,这是哪位贵人来了?
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十一皇子,少年似乎长得特别的快,十一皇子在姐姐远嫁之后,抽条长高了很多,但仍是一副天真少年的模样,他应景穿着特别喜庆的衣服,只带了几个下人大笑走进来说:“我和于锋可算得上情同兄弟,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我一定要来喝一杯。”
众人见了十一皇子想行礼,却被十一皇子止住说:“今日是我兄弟的大好日子,大家不必拘束,该喝便喝。”
能来沈家婚礼的人都是有身份地位的人,十一皇子都这么说了,面上便放开了继续喝起来,内里却都打着小九九,十一皇子能亲自来沈于锋的大婚,说明沈家与十一皇子的关系铁得很,在夺储大战中,沈家是铁板钉钉的站在十一皇子身后了。
沈于锋此时已与众人喝了一圈,他的脸微微红的接过十一皇子的酒,微微地躬了躬身子,一饮而尽。
“好酒量。”十一皇子拍掌道,也一饮而尽。
十一皇子喝完此杯,又倒了一杯酒说:“这是我代一个故人敬你一杯。”
十一皇子没说故人是谁,沈于锋也不追究,直接将酒倒尽了嘴里。
十一皇子面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他拍了拍掌,几个侍从抬着一柄宝剑进来,这剑寒光闪闪,刀锋锐利,正是失传已久的“君子剑“,众人见了此剑,不由得惊呼,暗想十一皇子真是个出手大方的。
沈于锋自然知道此剑之珍贵,有些迟疑的不敢收。
“你可别嫌礼轻,这剑是我姐姐在羌族实在无聊,到处闲逛用几两银子买的铁锈剑,她不识剑,便将此剑托给了我,却不料此剑去了铁锈之后,才被工匠发现是真正的君子剑,可我一介书生,收着剑也没用,还是宝剑赠英雄吧。”十一皇子笑着解释说,他在心里暗暗地叹口气,其实此剑是三公主四处找人探访而得,只为了送给沈于锋作为大婚的礼物。
众人哦了一声,又想起三公主与荣兰一向交好,将她寻得的剑送给沈于锋,里面还有几分荣兰面子的意思。
沈于锋听十一皇子说的轻巧,心里知这剑肯定来之不易,沈大人剑沈于锋一脸为难,心想这儿子到底还是年轻嫩了点,他笑着走出来说:“恭敬不如从命,我就带犬子收下这把宝剑吧,以后留给后代子孙,也让他们知道这些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