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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宴。吃着菜喝着酒,署长和“金少爷”开始攀兄道弟。毓殊很是时候地给署长递上一支雪茄。
“这等好东西,是在县城有钱也买不到的啊!”署长并不推辞,接过毓殊用燃气打火机烤过的雪茄。然而他并不会抽,一口烟进肺里,呛得不行。
毓殊指间也夹着一根雪茄:“署长,雪茄不是烟,不可过肺,你只需慢慢抽、细细品。”
“哎哎,我这没啥见识,让公子见笑了。”署长觉得自己再和金少爷说下去,那就是丢人,索性他关心一下金家少奶奶,他对朱文姝道:“夫人吃得可还好?”
朱文姝勾一下嘴角,算是象征性的微笑:“江鱼很好吃,应该是用老酒与中药炖的。酱骨也很好,肥而不腻。”
署长瞧着朱文姝,这大城市的人吃个骨头都这么斯文,不用手抓不用筷子夹,只用一套剔骨刀。还有这少奶奶真是太奢侈了,一条大鱼,非鱼肚之外不吃,果然是被娇养的。
“这……金老弟觉得呢?老弟不动筷,是否觉得不合口?”
毓殊晃晃戴着黑色皮手套的手:“手受伤了,不太方便。”
说罢,她叼着雪茄,微微褪去手套,露出半只手掌。署长瞧见她那烧伤可怖的手掌吓了一跳,深觉自己冒犯了毓殊,便陪笑道个不是。
毓殊的手粗糙满是冻疮的伤痕,委实不像富家子弟的手。于是她想个招,把洋卷纸撕碎,用褐色草药汁浸泡,然后裹在手上待干燥后,用毛笔沾稀释的酱油勾画几笔,乍一看和烧伤没两样。平时一双手藏在手套里,别人怀疑,那便露一手就是了。一个公子哥怕人见到自己一双伤手,不也挺正常的吗?
“小时候顽皮,烫伤了。”毓殊解释。
署长陪笑。毓殊主动解围,两个人又聊起登徒子的事、县城的事。
听署长的意思是,毓殊让他把丁六崔七关大牢里,那便关。毓殊庆幸,这贪官没有为了奉承她对丁六崔七下狠手。若他定要为“金家少奶奶”出气,将二人斩首那可就费事了。仔细想想,警察也不能随便杀人,斩首总是要有个名头的。为什么处决犯人,总得告知百姓。再聊到福宴酒楼,毓殊有意无意提到今日警察围捕王进忠一事。
“哎呀,之前我们就想抓他了,可没人知道这胡子长得什么样。前天那事,那是我们这儿有个探子把他钓出来的。这不我们才把人抓住了?”署长叹息,“本来我还想拿这事和上面邀功呢,谁想到那新县长这么快就下来了。行吧,反正我结识了金老弟,也不再想县长这件事了。”
毓殊松了一口气,先前她一直在自责,想着大哥是不是为了招待她来县城买酒才被捕的。如此想来,那个探子才是王进忠被捕的最大原因。毓殊试探道:“探子竟然能钓出那胡子,想必是那胡子熟识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