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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吵闹的过程中,我和妹妹一直躲在自己我屋子里静听着外面的喧闹。同时也不禁疑惑了,那男的就不怕自己的老婆去告他重婚罪吗?难道他和这个砸东西的女子也只是恋人关系?
事实证明我们的猜测是正确的。110的民警来了好几个,光听那闹哄哄上楼的声音就知道了。
“怎么到处是水,地上全是白的呢?”不知是谁,一进他们的门就吆喝开了。
“她把屋里所放的好水、脏水全倒在床上了,那白的是面粉,全给撒了”男的闷声说。
“先别哭了,说说吧,怎么回事!”有个威严的声音在说。
“我是她女朋友,不过才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没有过来,他竟然和一个女的在这里同居”女的抽泣着“我原来在这里住过的,我有这屋的钥匙。今晚,我跑过来找他,没想到在他床上竟堆着女人的内衣、睡衣、还有红兜兜,床边还放着女人的拖鞋。我一看到这个情景,头都大了,一气之下我砸了他们所有的东西。这些东西确实都是我砸坏、撕坏的,门口的地上是那个女的睡衣我砸坏的,我负责就是了。”
“我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她砸坏我的东西,就应该负法律责任”男的口气很强硬。
“你这么说话不怕闪了舌头吗?我们没有关系,我怎么会有你房间的钥匙呢?民警同志,我是她对象,我和他同居也有好长时间了。最近,因为我父母反对,我才从这里搬走的。我搬走不到一个月,他就和别的女的在这里同居。”
“我们已经分手了,没有任何关系了!我的事,你管不着。对了,关于刚才你在楼下对着同事所说的什么逮着我和另一个女的在姘居的话,有损我的名声,你得公开向我道歉才行!”
“姓冯的,你”估计女的被气的快要吐血了“那些女式的裤头、胸罩难道不能说明你再和别的女的私混吗?”
“反正你得当着大家的面向我道歉”男人的口气始终很硬。
“我们还没有分手,民警同志,我根本就没有承认分手。在我们还没有分手的期间,他就和别的女的这样,难道他很在理呀!”
“我再说一遍,我们任何关系也没有了!关于有损我名声的事,你得向我道歉!”
“小冯,别说了!你以为你很有理呀,有没有象她所说的那样,你自己心里明白。大家彼此也都清楚,难道还非得逮个正着才算呀!出了这种事,你们谁都有责任。”其中一个民警说。
“你们要给我做主呀”女的仿佛在企求。
“我们也管不了太多的,关键是你们没有结婚证,没有法律的保障呀!谈朋友主要看你们自己的感情,以及彼此的道德观。你们别再吵了,争吵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应该静下心来,心平气和的谈谈。”
“我和她没有什么好谈的了,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了!”男的又在强调了。
“我不和你断,一辈子也不断!”女的声嘶力竭了!
“好了,好了!今天到此为止,太晚了,这样下去左邻右舍也不得安生。要是你们还想吵下去,明天那到法庭上去见好了!真是的,这算什么事呀!”民警有点不耐烦了。“你先回去吧,什么事都到明天再说!”
“我听民警的!”女人抽泣着下楼走了!
男的客客气气的送走了110的民警之后,马上出去了!过了一会,他就和那个原来的女子回来了,女子进门后就哭了!两人待了一会,随后就锁门出去了,一晚上都没有回来。
第二天一早,当我下楼洗漱时,房东老大爷正在院子里浇花。他看到我后就问我昨晚有没有害怕,他说以前那个女孩确实在这里住过好长一段时间,开始也是很恩爱的,不知为什么后来两人经常吵架。再后来那个女孩就搬走了,据说是女孩家长反对女孩与这个男孩交往。女孩子顶不住来自家长的压力,只能搬回家去住。从走后便就没有再来过,不过每天很晚了还打房东家里的电话,询问男孩的情况。也不知为什么,昨晚竟然跑过来了。那个男孩则是从原来的女孩搬走以后没几天,便把现在的女孩带来一同住了。最后,老大爷感叹说,现在的年轻人呀,真的是让人越来越不懂了。按说,原来的那个女孩就不该搬走,既然走了,就不要再来自寻烦恼。面队发感慨的老大爷,我笑着表示赞同。
中午回去时,只见小院里晒满了衣服和床上用品。妹妹告诉我,昨晚过来闹的那个女子没有再出现,院子里晒的都是现在在这里住的那个女孩洗的。她洗这些衣物时,边洗边流泪
等晚上我再次回到我们的小屋时,隔壁的屋子已经空了。妹妹说,在这里的那个男孩与女孩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把东西全搬走了。他们已经把房子退了
第二天,便有别的人过来看房子了。过来看房子的是一对夫妻,他们说前天晚上他们听到这里的吵闹声了。
又过了几天,我早晨去早市上买菜,很偶然的遇到了原来的住我隔壁的那对青年男女,他们看起来比原来更恩爱
现在住在我隔壁的是起初来看房子的那对夫妻,他们带着一个4岁的小女孩。一家人很是和睦。有时我看着出出进进的这一家人,禁不住便会想起曾经的那一对青年男女和那个近乎疯狂的女子来,同时也会引发自己关于爱情和婚姻之间关系的思考。对大多数人来讲婚姻是爱情的归宿,那么婚姻是爱情的最高的境界吗?我们可以说婚姻为爱情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但是法律保障下的婚姻是否都能够拥有爱情呢?
假如,最初的那个女子与这个男子是夫妻,他们拥有法律的保障。类似的事情未必不会发生,当然如果发生了,女子可以去法院告那个男子重婚罪,也可以告那个女孩破坏家庭幸福,但是就算是能胜诉,其结局还不是一样吗?只能让男子与女孩更加的珍惜他们这来之不易的感情。
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不去领结婚证,便同居在一起。感情好了,什么事也没有,但是一旦感情不好,或是男人纯粹的为了享受与玩乐,那么最终吞下苦水的还是女人。
好在现代人都看的开,不少人认为爱情仅仅是爱情,感情好则和,坏则分,到头来大家谁也不欠谁。如此以来,那么婚姻存在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我禁不住迷惑了,想来想去只能得出这么一句话:人呀,仅仅受爱情的支配还不够,还要受到社会道德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