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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欢快的文字,我写的一切永远只会笼罩在阴郁之下。
我给他看我写的花凄,为祭奠2005年的夏天而作,他跟了帖,大概什么内容我记不清了,只想起了最后一句,他问,小美,你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小美,又有人叫我小美。
看了他的跟帖,我紧紧抿着嘴唇,不知该怎样回答。怎样的一种心情,飞歌,你能了解吗?就算我完完全全告诉你。
最后,我还是决定放弃。他的生活永远阳光普照,我不要留给他瑕疵。
飞歌,希望你的文字一直都这么干净,在我心里永远保持住那份单纯的完美。
念?不忘
念念看罢我的文字后说,小亦你真的老了。
她说我老了,甚至不能用成熟来形容。
我喜欢她,也喜欢她的名字,念念,念念不忘。让我想起郭敬明说过的一句话,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
她是一个招人喜欢的大女孩,偶尔单纯,偶尔深邃,与她聊天我感到放松,虽然我们之间没有认识太长时间,但我由衷地喜欢这个灵巧而又善解人意的姐姐。
她看过我写的碎片后,就开始叫我小亦。
小亦,我一直认为这是个很乖巧的名字,虽然我的骨子里流淌的是叛逆与恨的血液。
她告诉我,要好好过。
我有些为难,不过为了不让她担心,仍对她说,尽量吧。
最后,她让我笑一笑。
嘿,这好办。我就面无表情地给她发了一个灿烂的笑脸。
她说,这就对了。
恩。这就对了。
痕?血殇
执笔至此,突然有些无措。
每当写到自己,总会多多少少有些无措。但我还是要很固执地写到结尾,为定格一些东西。
记忆中的浅痕是个喜欢操纵文字的孩子。好久没有人叫我浅痕了,只是偶尔听到群里有人谈到我和我的文字时,说,鬼一样的浅痕。
我如今,也终于说服自己,成了孩子。无奈。无论我有多成熟和淡漠,甚至内心已有多糜烂,始终在拖着“孩子”的躯壳,不管这躯壳已经多么中空。
但我想我还会继续在青春的梦魇里跋扈下去,以孩子的身份。写到这里我不得不承认,浅痕真的是那么任性的。
一直认为自己很放肆,可以大胆露骨地说出自己的落寞和绝望。而且觉得并不是无病呻吟的。毕竟我没有呻吟而是喊叫。
然后——每当我任性放肆地喊叫着什么的时候,总会听到某些东西断裂的声音,妖娆而又决绝,我对这声音着迷了,所以就愈加肆无忌惮,终于伤痕累累。
当我再次喊叫得声嘶力竭遍体鳞伤的时候,群里有人说,浅痕,你爱上绝望的声音了。
我用最后一丝力气,对他的话嗤之以鼻。
爱,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