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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诺查丹玛斯预言中的世界末日,并没有如约而至。
同年夏末,十八岁的我独自踏上夜行列车,跨越一千公里的国土,奔赴华立理工大学报到。
四个月后,我见识到人生中第一场风雪。
当夜,在没有暖气的学生宿舍之内,我颤抖着双手,给暗恋了五年的女孩写了生平第一封情信。
一封匿名的情信。——忘不了的,那个印象无法忘记,除非我死,即使我死,也是忘不了。
带着那印象,进入意识的异次元,或进入你的心中。
在某一个次元上,我的意识,这个印象,永远地存在着。
是因为我忘不了。
从某个时候开始,我的记忆在剥落,一切都在淡忘,熟悉的人影渐渐褪色,褪成灰色,一片片从眼前飘走。
我举起双手,太迟了,一切都太迟。
好像浮在天空中的云,离得好远。
我检视空白的记忆,那是属于我的最美的回忆,它在那里。
多年后,我再看看,它依然在那里。——忘不了的,那是无法忘记的。
在梦中,在忽然的意识中,它存在着,那是永远的。
即使我为之痛苦。
即使我为之愤怒。
但是那个印象,不能磨灭的,微笑,浅笑,轻咬的牙,短发,浅色的着装,你,你,蓝色,天空一样,笑,光芒,太阳,温暖,晴天,是蓝色的,好明媚,你,你,您,你,是,系,不错,不会忘记的,不会消失,回忆中,更真实,更清晰,无可替代。
连背景都忘不了。——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天真地以为,某些东西是我的,命中注定。
不管她在那里,不管她已经怎样,只要我一招手,只要我喊一声:“回来吧!”
她是不会拒绝的,一定会回来。
但那只是在梦里,只是梦,我虽然神智不清,但我是知道的。
所以我才痛苦于那日渐清晰的印象,越是美丽,越是悲伤。
摆脱是无用的,忘记她是不可能的,纠缠是无益的,结局只好凄美。
美丽沉溺于伤痛之中,哀愁潜于其下。
一切可能只是虚幻,忘不了的虚幻。——如今,追忆似水流年,再痛也不会切肤。
但是有些东西却越显得美丽、和亲切。
那是一种若即若离,若有若无,若隐若现的,缘。
是的,我清楚知道,我们只有缘,没有份。
但我的心,仍将永远永远地……
默默守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