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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牛顿眼里,时间和空间是先验的、绝对的存在,一切事物和事件都在时间和空间的先验维度里存在和发生,这显得很便利,不必劳神思考时间和空间的问题,人因其无能为力而轻松自在。而爱因斯坦说,当你以光速行进时,你便追上了时间。爱因斯坦小时候看到火车在铁轨上行驶,就幻想速度的极限会带来什么效果。速度表征的是什么呢,是空间的变幻和转移,速度越快,空间也就变化的越快。按照相对论的说法,当速度达到光速,你看到的是时间的尽头,时间相对于你成为静止的存在,换言之,你不再象在生活中对时间那么无奈,你捕捉到了时间,你战胜了时间。然而,你在得到时间的同时却失去了空间。极限的速度使得空间的变化超出了感知的界限,你的头脑在时间气球的边界上变的无比滞重,丧失了空间的标度。假如你的速度能够超越光速,你将能够超越时间,你将会越过时间虫洞,看到自己的出生、成长和衰老。也许,只有超越时间,才能重新获得空间。可是,光速已经是你的极限,随着你的质量变成无限,你的皮囊成为你所能感知的空间边界,而你此刻早以坍塌浓缩为小的不能再小的一点,你已失去了空间。
我常常想,人们为什么总是会思念故乡,为什么会以叶落归根作为最幸福的归宿之一,现在,在时间和空间的相对存在的角度上,也许能给出一个解释。必须要问的一个问题是:故乡能够给人们带来什么?故乡作为一个空间性的存在,是人的出生之地,是童年、青年的成长之地,是人生旅程的起点,这些也许就意味着人生的终点,因为正如死亡是不可选择的一样,故乡同样是不可选择的,和死亡在某种意义上同构。代表故乡的是什么呢,每个人的都不尽相同:一条早已干涸了的河流,一座不起眼的山包,一条杂乱无章的街道,几个粗鲁无状的邻人,亦或换成好听些的形容词,这无关紧要。出生和童年对一个人的意义自不待言,出生是一张白纸,童年是这张纸上描绘的最初的世界图景,也将成为以后认识的骨架。而那些代表故乡的一草一木一人,承载的是消逝的事件,是存于心底的记忆,是已经失落了的时间的暗示和隐喻。故乡,是回忆的代名词,是时间烟火氤氲不散的地方,是旧日时光的博物馆,等待着它们真正的主人从一个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杂乱堆积的展览品中梳理出原初的面貌。为什么故乡有这种美妙的作用,而可能生活时间更长的异乡却无法或者说不能更好的带来类似的安慰呢?那是因为没有比故乡在你生命中的时间更长的了,你从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也许还经历了难忘的初恋,即使你很早就离开了这里,但这里的一切都曾经无数次的在你的心里闪现,那简直是一种不可遏制的呼唤,意味着你从来不曾离去。你不可能找到比故乡更长的生活的地方。更为重要的是,故乡可能是很小的很落后的地方,是非常有限的区域,也就是空间上实际上很局限,如果说时间的尽头意味着空间的消失,那么空间的尽头可能就表示了时间的无限绵长。故乡还是那个故乡,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即使改变了行政区划,也改变不了那块土地。那里无处不隐藏着记忆的片断,无处不是时间的烙印。要很好的体现时间,看来不是一件难事,只需随意寻找一件微小的事物就可以了,比如一双手,从年轻时候的光洁到年老时候的龟裂,这便是时间的活生生的印记。故乡就是经年的双手。从这个意义上说,回归是以空间的促狭换取时间的纵深,以空间的广度的牺牲来换取时间的深度的获得,从而以回忆的形式自由的在时光中穿梭。那时,时间不再是令人无奈的线性的链条,而成为绵延曲折充满神秘诱惑和意外温情的容器。当然,很难说时间和空间哪一个更加本质,但对于人的心理安宁和精神抚慰来说,似乎时间更本质一些,回忆无疑是时间性的,空间不过是表层的花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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