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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我此生的最为赏心乐事的事情之一。在喧嚣的红尘中,高兴了读书、烦闷了读书、受了委屈读书。总觉得坐在家中,手拿一本好书,旁边一杯热热的清茶,走入书中,忘却烦恼、远离尘世,当是我人生最大的享受,当是我最惬意的幸福生活了。因此,一天不吃饭可以,一天不看书不行,上哪里出差,行囊中必有一本厚厚的书--哪怕少带点衣服呢。
因此,凡外出必逛书店,看到自己喜爱的书,不问贵贱不讲价钱--好像问了讲了就亵渎了书和作者似的,往往回家时大包小包把沉重的新书不辞辛苦的提到四楼家中,而买书的花销也让老公心疼不已大呼小叫。
爱书可能源于家教,从刚刚认字就爱看那些古今中外的名著,囫囵吞枣的看,沉醉于自己喜好的书中,和主人公共同分享着快乐和悲伤。在我的眼里,书籍就是“艳于西子”的故人,乃至“晨昏忧乐每相亲”小时候父母戏称我“书虫”参加工作了同事们和我老公一样,雅称“书痴”
我在我的高大的书橱上贴有一个纸条“借钱不借书”单位的同事们都知道,我比较豪爽侠义,借钱借物无不慷慨解囊,借书则吝啬不亚于葛朗台,就是顶头上司也一概不借。
有歌曰:红尘自有痴情在,莫道痴情太痴狂。古人读书有“马上、厕上、枕上”我现在是“饭桌上、沙发上、枕头上、便池上”有这么一句对联,用在我这里也很恰当:陋室之中,但见群书满架,红尘深处,偏能心如止水。
书给了我知识,使我在工作中写东西时挥洒自如。书给了我宽阔的眼界,使我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能看的开看的远,书也给了我淡泊的心境,使我在名利面前坦然,在追求物质的同时,有一片自我的空间,让我心净神清。